重庆市人大常委会7月29日表决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30日,我市召开贯彻落实《决定》新闻发布会,对《决定》进行解读。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法规性的决定,有效衔接《长江保护法》,夯实禁捕执法保障,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落地落实,对于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重庆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确保我市长江“十年禁渔”取得实效,事关全局。近年来,我市组织开展长江流域退捕、打击非法捕捞、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渔政执法能力提升五大行动,全市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禁捕管理秩序稳中向好,江河水面基本实现“四清四无”,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
但与此同时,随着长江禁捕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给执法工作带来许多挑战。如渔业法以及我市的实施办法相对滞后,不能解决新出现的问题;相关规定的强制效力不够,对涉渔“三无”船舶、非法垂钓等行为难以形成震慑力;全市渔政执法能力不足,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捕捞行为……在这一背景下,聚焦执法难题,从制度层面对禁捕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通过地方立法对法律相关规定进行细化补充,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着力解决一线执法人员“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困境,切实降低执法风险隐患,可谓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让长江禁渔铁令生威,就是要以空前严格的措施确保禁捕工作全面、有效实施。这既要“戴上眼镜”,查漏补缺,堵住制度漏洞,让宽泛的法律有了细化的操作指南,能够便于执行、落到实处;也要“长出牙齿”,强化执法,以雷霆万钧之势重拳出击,全面加大对非法捕鱼的打击整治力度,坚决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决定》不仅明确禁捕区域、完善禁捕制度、固化禁捕经验,把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从源头加强禁捕区域网格化管理,还提出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公众参与,从收购、加工、销售、运输、食用五大环节着力铲除非法捕鱼的“动力源”和“流通链”,以在全社会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十年禁捕,久久为功,一定能再现江城水美鱼丰、人鱼共生的盛景。
重庆日报评论员 饶思锐
原标题:让长江禁渔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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