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21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78件,立案2190件,开展诉前程序1781件,提起公益诉讼154件,法院已审结137件,支持行政机关、有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15件。
全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办案,呈现出各监督领域全面推进、“三诉两支”手段协调发力、案件区域分布基本均衡、以及监督和支持对象广泛的特点。
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涉及政府职能部门26个。被监督事项主要有7类,其中,环境保护类868件,资源保护类95件,食品安全监管类205件,药品安全监管类36件,国有财产保护类137件,文化遗产保护类35件,公共安全监管类43件。支持起诉案件中,支持生态环境部门5件,支持农业农村部门2件,其他行政机关3件;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公益组织4件,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1件。
检察机关大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在突出重点导向服务中心大局方面,全市办理涉污水直排偷排乱排案371件、涉非法侵占河道或岸线资源案70件、涉长江消落带治理案32件、涉耕地保护案39件,提起非法捕捞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6件。市检察院研究出台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7条意见”,部署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革命文物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重庆问题,挂牌督办相关案件14件。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1500余万元,追偿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320余万元,督促有关部门保护耕地资源325亩、林地74亩、水域275亩、土壤42亩,清理被侵占河道114公里,清理固体废物27386吨,保护国有财产价值4618万元,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41处,消除各类公共安全隐患92处。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检察机关推进跨区域检察协作。持续推进与四川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签订机制9项。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管辖协作办法。相关检察院分别会同四川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跨界司法修复基地4个,联合巡查49次,联合办案21件,互移线索21条。第二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分别会同贵州、湖北检察机关建立三峡库区、乌江流域生态环保协作机制。
同时,建立完善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聘请观察员520余名。出台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全市收到群众举报线索197条,已核实立案133件。市检察院与重庆都市传媒集团签订协作协议,推进双方信息数据共享、系统对接,收到移送举报线索97条。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逐步实现立案、诉前、诉讼程序全覆盖,全市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38件,听证形成的多数意见均得到检察机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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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机关发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8月4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21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发布会现场,市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彭劲荣公布了璧山区检察院督促整治璧南河支流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典型案例。
1.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璧南河支流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2.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长江沿岸违法垂钓行政公益诉讼案
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生活污水直排行政公益诉讼案
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
5.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支持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
6.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黔江区鹅池镇鹅池水厂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7.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诉黎某某等五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8.重庆市忠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9.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共享单车侵占盲道行政公益诉讼案
10.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军用机场净空区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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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璧南河支流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年4月,璧山区河长办公室(以下简称璧山区河长办)将璧山区广普镇璧南河支流污染的线索移送璧山区检察院。
璧山区检察院对该线索立案,并与璧山区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查,查明河道沿岸污水直排、河道多年淤积、生活垃圾和枯枝败叶清理不及时等系造成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璧山区广普镇政府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同月,璧山区检察院依法向璧山区广普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璧南河支流污染问题进行有效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璧山区广普镇政府立即开展污染源排查、制定污染整治方案,采取新建和清掏污水收集池、新建放空设施、河道清淤清障、拆除违规排污管道、修复污水管道、栽植水生植物、加强日常巡查等措施,切实推动解决河流污染问题。经过治理,涉案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璧南河支流水质明显改善。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实习生 陈柔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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