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向社会曝光今年7月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据统计,7月全市被终生禁驾的人员仅1人,禁驾原因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相比6月份17人被终生禁驾,被处罚人数降幅明显,且未发生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反映出当前我市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有所提升,道路交通运行环境更加安全。
交巡警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被终生禁驾的驾驶人,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上述人员已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也是为了警示教育所有驾驶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驾车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拒绝交通肇事逃逸,切莫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
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游新闻记者 石亨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