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冬梅(中)向服刑人员解释减刑政策。
柴冬梅和同事一起开启检察信箱。
柴冬梅(左二)和同事、狱警一起检查服刑人员食品安全。
柴冬梅(左)和狱警谈话,了解监狱执法和服刑人员管理情况。
柴冬梅(左)和同事一起审查研究减假暂案件。
“国庆节期间,我去看了电影《长津湖》,看得我泪流满面。相比那些为国献出鲜血、生命的革命烈士,我所做的那些事真的微不足道。”10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派驻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柴冬梅说,她的工作使命和担当,就是守护好高墙内的公平正义,努力帮助和引导服刑人员真心改造,让他们尽早回归家庭。
5年审查办理4666起案件
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柴冬梅今年45岁,从事检察工作22年,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并获“全国首届监所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在老百姓的心中,司法正义的最终体现就是‘犯法要坐牢’,我作为派驻监狱检察室检察官,就是要确保这一点落到实处。”柴冬梅一语点破她原本颇富神秘色彩的职业。
作为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派驻女子监狱的检察室主任,柴冬梅要负责女子监狱、九龙监狱、长康监狱的派驻检察工作。
“不让经过审判的罪犯通过任何非法手段减轻、逃避刑事惩罚,这就是我的底线。”柴冬梅透露,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向来是敏感的焦点领域。
今年3月,重庆一监狱对罪犯刁思祖(化名)启动减刑程序,但审查报告送到柴冬梅这里时,引起了她的注意。
刁思祖2008年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表面上看,刁思祖减刑间隔期、考核计分均达到了减刑标准,但我总觉得不对劲。”极为熟悉在押罪犯情况的柴冬梅,决定深入审查。
进一步审查,柴冬梅发现:此人至今对被害人家庭的赔偿不到判决的1/3,但他的经济条件并不差。最后,柴冬梅还发现,此人在减刑考核期内狱中打架3次,不服从管教等被教育扣分7次,严管2次。
“这充分说明,这名罪犯认罪悔罪意识差,暴力倾向没有得到矫正,不应获得减刑奖励。”柴冬梅不容置疑地表示,这样的罪犯绝不能减刑。
随即,柴冬梅亲自撰写《减刑建议检察意见书》。4月9日,市五中法院作出裁定: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检察意见正确,应予支持,刁思祖不予减刑。
自2016年从事监狱检察工作以来,柴冬梅先后审查办理了多达4666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看完女儿画的“全家福”
单亲母亲留下悔恨泪水
柴冬梅深知,服刑人员因罪入狱理应受到惩罚,但惩罚不是目的。她将服刑人员的诉求放在心上,及时处理。对于服刑人员家庭困难的未成年子女,柴冬梅一直记挂在心上,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她尽其所能,努力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
2017年母亲节,在女子监狱服刑的于娇(化名),拿到了一双儿女送给自己的礼物,泪如雨下。
当时,于娇已经服刑半年。她曾以代办社保为名骗得11.9万元,事情败露后,丈夫和她离婚去了外地,于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这期间,于娇为了尽早还钱,偷偷带着年幼的儿女去四川打工成了“网逃”,在回重庆时被警方抓获。
在监狱过第一个春节,于娇在她的思想报告中诉说了对儿女的思念。柴冬梅了解到她内心的包袱,及时与监狱沟通,大家共同想办法尽快查找两个孩子的下落。
她们联系上公安机关,得知于娇被抓获后,孩子们被送到一所幼儿园代为照顾。想到可以离于娇近一点,孩子们被送到她所在监狱附近的社会福利院生活。
“半年了,我……我真的很激动!”于娇得知后热泪盈眶。母亲节当天,柴冬梅和同事、监狱民警带上于娇的照片,还买来礼物,一起驱车来到福利院。他们想让孩子们知道,母亲没有忘记他们,一直挂念着他们。
柴冬梅刚递去于娇的照片,于娇3岁的小儿子脱口喊出“妈妈!”6岁的大女儿看见照片后,眼睛立即红了。女儿知道妈妈是做错事被带走的,但她偷偷告诉柴冬梅“我很想她”。
检察官们为两个孩子拍下照片,带回给于娇看,一同带走的还有于娇的女儿画的一幅“全家福”——有花有草,还有妈妈和弟弟。
回到监狱,柴冬梅将照片和全家福交给于娇,并告诉她孩子的近况。于娇看着儿女的照片,看了很久。她向柴冬梅保证,“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去。”
冒着“职业风险”建议假释
“检察官就该具备司法自信”
与于娇相似的,还有王桂华(化名),这位母亲入狱后,一直担心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孩子由体弱多病的婆婆一人照顾,每月靠低保金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长期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激励罪犯改过自新的重要举措,但在司法实践中,囿于种种客观原因,真正将假释作为服刑人员刑事奖励的案例极为少见。
“原因很简单,假释就意味着将罪犯提前释放,一旦罪犯再次犯罪,做出假释决定的监管人员势必会承担极大的责任。”一位资深监狱干警告诉记者,全国各地真正实现假释的服刑人员,可以用“千中取一”来形容。
“作为检察官,不能因为怕担责,就回避一名驻狱检察官应肩负的使命。”柴冬梅有着自己的理解,检察官该充分具备司法自信,对于改造良好、完全符合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检察官也该拿出职业勇气和智慧,依法执行假释制度。
王桂华在入狱前,转让了她家经营的家庭小旅馆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入狱后积极改造,多次获得改造奖励,悔罪表现明显。当时,女儿面临小升初,王桂华一度情绪起伏较大。
持续数月反复核查王桂华所有相关资料并走访监区狱警后,柴冬梅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吃惊的决定——她向监狱建议,对王桂华启动假释程序。
2018年7月,法院依法裁定准许了王桂华的假释。
事实上,对检察官来说,假释一名罪犯,需要完全确保罪犯在狱中的表现达到法定标准,更重要的是需要确信假释出狱后没有犯罪风险。换言之,假释这名罪犯,柴冬梅要冒着相当的“职业风险”。
出狱当天,王桂华深深地向柴冬梅鞠了一躬。
她积极创新推动转变
让“办案模式”更规范
2016年,时任五分院监所处副处长的柴冬梅被调任派驻女子监狱检察室副主任。她需要负责女子监狱、九龙监狱和长康监狱三所监狱的派驻工作,工作量骤增。
每天早上,柴冬梅不到7点就要出门,因为经常堵车,要花一个半小时左右才能到达监狱,每天都要奔波往返近100公里。
办理监狱移送的减假暂案件,对服刑人员教育谈话,处理服刑人员申诉,参加监狱案件评审会,和监狱干警进行沟通……这些都是她的工作日常。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最后的一道关口,减假暂是这道关口上最为重要的一环。自柴冬梅2016年从事监狱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审查办理了多达4666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其中,她发现提请减刑不当案件46件,得到法院采纳46件。发现裁定不当2件,得到纠正2件。
同时派驻三所监狱,柴冬梅的工作头绪特别多。如何让检察监督更有效、更高效?柴冬梅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努力做好驻狱工作的“加减法”。她积极推动减假暂办理从以往的“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建立从提请到裁定“案件审查报告表”,办案工作全程留痕省时高效;她针对三所监狱入卷材料不同,与监狱共同研究,制定立卷证据标准,从源头上规范了案卷质量;她总结的“减刑案卷审查的重点和方法”在全国检察业务培训班上进行授课,得到了检察同行的肯定。
最近半年,由于参与减假暂案件审查专项行动,柴冬梅和团队忙得不可开交,常常一大早就出门、披星戴月才回家成了常态。
“在外人看来,我们的驻狱检察工作有些单调和辛苦。”柴冬梅说,但她觉得这份工作很有意义,“我们守护的是高墙内的公平正义。”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和担当,柴冬梅表示,她将立足主责主业,大胆监督,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纠正,既守好刑罚变更执行这道关口,又维护好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落实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
10月9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柴冬梅的先进事迹,并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柴冬梅同志学习的活动。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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