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先生反映,巴南区鱼洞街道宋志华诊所存在经营不规范的问题。
据王先生介绍,宋志华诊所位于巴南区鱼洞街道巴县大道35号附12号,己开设8年之久,但诊所聘用的部分医务人员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相关人员“非法行医”给患者健康构成威胁。
此外,王先生还提到,从诊所药品耗材采购、病人就医记录及医生访谈等档案资料均能反映出相关人员“非法行医”的事实,希望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接到问题后,巴南区卫生健康委责成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及时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
9月15日,巴南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联合巴南区医保局工作人员、巴南区公安分局鱼洞派出所,到宋志华诊所经营地址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经查,宋志华诊所持有《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为宋志华。现场检查时,有3名诊所工作人员在场,1名患者正在就诊,主要负责人宋志华随后也到达现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诊所前台电脑上拷取保存了电子文档证据,并现场登记保存了相关书证资料,还依法对宋志华、3名诊所工作人员及1名患者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经初步审查,巴南区宋志华诊所涉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巴南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依法立案,将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将另案处理。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九、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规定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原标题:重庆一诊所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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