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躲避处罚,用双面胶一贴,将车牌上的字母“F”变成字母“E”……近日,重庆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获一辆随意变更机动车号牌的车辆,司机受到了罚款5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当天10时15分许,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网上对违法处理的申述称:本人是一辆北京现代小轿车,但是违章信息是一辆五菱宏光,怀疑自己的车牌被套用。
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车牌号“渝CEE***”进行查询。经查询,车牌“渝CEE***”本是一辆白色北京现代小轿车,而经常在永川行驶的同牌号车辆却是一辆五菱宏光。民警随即进行布控,发现该车正在城区行驶,立即安排警力对其进行拦截,10时40分许将该车查获。
该车前、后车牌为“渝CFE***”,车号牌的第二位字母“F”被更改为字母“E”,经过现场对行驶证与车架号比对,确认其使用双面胶伪造、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驾驶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2000到5000元罚款。如果驾驶伪造、变造号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违法车辆驾驶人被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游新闻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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