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晚上7点,重庆渝北区木耳公租房西区外的三岔路口,一辆白色的小轿车被拖车强制脱离。小轿车的主人并不在场,据了解,这是重庆交巡警与消防等部门进行的一次消防通道联合整治行动。
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即日起,重庆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部署在重庆全市开展 “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执法管理工作、提升执法处罚力度,巩固前期整治成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平日里,渝北区木耳公租房西区外的这个三岔路口时常被临停车辆占去一半多的位置。28日下午,交巡警先是根据占道停车的车牌号寻找车主,其中三台车的车主无法到达现场,交巡警在进行登记后将车强制拖离。晚上7点,三台车辆被先后拖离,原本被占了一般的车行道空了出来,道路通畅了不少。
“拖得好!”附近市民表示,“平时经常有车子在这儿停两三排,别说消防车了,我们自己的车子进出都要很小心。”家住木耳公租房的秦女士希望这样的整治能成为常态:“我们小区有几十栋楼,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又进不来,那多可怕!”
参与此次联合执法的渝北区交巡警支队保税港片区大队民警张一钧介绍,被拖离车辆的车主需要联系该大队,接受相应的交通行政处罚后,才能取车。平日里,每天也会有三名交巡警在片区内巡查,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另外,在重庆全市开展的 “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中,重庆各区县也将发动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筑管理单位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针对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重点隐患,找准重点区域、具体部位,建立清单台账,并因地制宜“一小区一对策”“一区域一对策”制定方案限期整治,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无遗漏,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全面施划和完善“生命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标线,并纳入部门联合执法巡查治理重点。
在重庆全市开展 “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大,根据对城市道路已规范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将依法提升处罚基准,处200元罚款处罚,对拒绝驶离、妨碍通行的,予以强制拖移。
同一车辆一年内在规范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区域内违法2次及以上的,由消防救援部门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单位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并纳入消防信用管理。对小区内部和人行道上的违法行为,分别由消防救援、城市管理部门依据《消防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对应处罚。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上游新闻 石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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