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三峡职业学院校内海绵城市试点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早期规划不合理为城市埋下“病因”,导致一进入汛期,遭遇强降雨就容易造成城市内涝等灾害。海绵城市建设已成为当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海绵城市建成达标面积47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约27%。
海绵城市建设效果如何评判?为此,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实施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标准》(以下简称《细则》《标准》)及操作指南,率先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量化评分,并在全国率先构建了“区域+项目”点面结合的地方性评价体系。
《细则》对各区县海绵城市建设在体制机制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建设实施效果等五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标准》及操作指南进一步细化对建筑与小区、工业厂区、道路与广场、城市公园四类新建项目,在控制项全部满足的基础上,对场地与环境、LID设施、运行维护项目现场实施情况,以及创新提高内容进行量化评分。
《细则》在评价方式上,既查制度建设,也查项目落地,通过建设成效反推机制运行情况。在指标设置上,既对标国家,也结合本地实际有所侧重。在建设效果上,既重量的增加,更重质的提升。特别是将项目实施成效作为评价重点,在确保项目建设“量”的基础上,更关注项目建设“质”的提升。
《标准》对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文件进行归纳提炼,既是对建设效果的事后评价,也是对设计、施工的事前事中指导,既为建设明确了导向,也为评估提供了依据,更打通了建设全流程闭合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标准》已于2021年3月1日起全面执行。按照《细则》,以后重庆将每年对区县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进行评价。
“自2015年以来,我市在两江新区悦来新城(国家级试点)及万州区、璧山区、秀山县(市级试点),率先开展了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均已顺利通过验收,2020年圆满完成国家“十三五”考核目标任务。”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创新海绵城市建设评价体系是重庆确保源头减排项目建设效果、重构城市‘蓄水细胞’的第一步。接下来,重庆将以海绵城市统筹城市水环境建设,通过管网建设逐步打通城市“毛细血管”,以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城市“主动脉”,构建山地海绵“脉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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