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了中国户口,虽然迟到了八年,但一切顺利,不得不大大地赞一下……”这是一名母亲在微信朋友圈说出的肺腑之言,以感谢警方为她儿子解决了办理户口的难题。
张女士在北碚区工作,她的孩子于8年前在美国出生,当时因不符合落户条件,所以迟迟未能办理落户。8年来,张女士一直在打听如何为孩子办理户口,但因多方面原因,一直未能成功办理。眼看着孩子今年已经9岁了,再不解决户口问题,今后的生活会有诸多不便。
“我想咨询一下给孩子办户口的事情。”今年11月26日,在了解到最新的相关政策后,张女士先行办理了《中国国籍认定书》,又通过微信联系到了北碚区户口专管民警宁红汶,寻求如何解决孩子8年未入户的难题。
收到张女士的求助信息后,宁红汶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复。经过详细了解后,宁红汶将张女士为孩子办户籍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详细列举了出来。
11月29日下午,张女士手里拿着所有的材料来到北泉派出所户籍窗口。在北碚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和北泉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张女士顺利地帮孩子办理了落户的所有手续。
从提出问题,到准备材料,最后办理落户,只用了三天的时间,这让张女士也十分惊喜,连连向警方表示感谢。
随着社会发展,居民在国(境)外生育的子女,回国申请登记户口的情况越来越多,北碚警方因此提醒:在国(境)外出生子女出生登记,是指本市户口居民在国(境)外生育子女回国(境)后,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户口的情形。在国外出生子女,入境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应当凭父母及子女最后一次回国持用的入境证件、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及中文翻译件(指公证翻译件或翻译公司翻译件和其资质证复印件,下同),申请出生登记。入境时持外国护照的,应当向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凭其签发的《中国国籍认定书》,以及父母和子女回国持用的入境证件、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及中文翻译件,申请出生登记。
上游新闻记者 谭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