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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被家暴16次”女子将请求检方抗诉:坚持前夫应被判死刑
2024-12-27 21:53:44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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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消息,12月27日,四川成都谢女士“2年被家暴16次”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其前夫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庭审结束后,谢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对于现在的判决结果,她准备在刑事方面请求检方抗诉,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方面申请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阳在与被害人谢女士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谢女士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女士,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谢女士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阳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女士,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贺某阳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阳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阳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女士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

12月27日下午庭审结束后,谢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依然坚持判处贺某阳死刑的诉求。下一步,她准备在刑事方面请求检方抗诉,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方面申请上诉。

据公开报道,谢女士与贺某阳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遭到丈夫辱骂恐吓、暴力殴打,两年内被家暴16次,终身需要挂粪袋生活。

原标题:前夫被判11年,成都“2年被家暴16次”女子将请求检方抗诉

编辑:周自力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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