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消息,受疫情影响,部分小微企业无法营业,没有利润,却还需要支付房租和员工工资。面对困境,有企业选择“弃车保帅”,导致员工被辞、工资拖欠等不少劳动(务)纠纷频频发生。3月28日,广东深圳罗湖法律援助处办理了一起典型的疫情形势下的劳动纠纷案。劳动仲裁调解下,10名员工同意企业分期支付所有欠薪,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4月1日《工人日报》)
疫情的起起伏伏,直接在经济发展中呈现出来。尤其是对于企业来说,可谓是一场考验,一道难题:一边要支付房租,一边要支付工资,一边还可能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企业有难,员工不是“局外人”。员工与企业是“一条船上的”,企业能够劈波斩浪渡过险滩,则大家都能平安无事,否则“企业的船”沉没来了,“员工的家”也就沦陷了。由此不难看出,企业和员工需要风雨同舟的“共度险滩”。
报道里提及的龚某等12人,均系外地来深务工人员。因受疫情影响,公司停业无法正常支付龚某等人的工资。12名员工因拿不到工资,生活费没有保障,交不起房租,生活陷入困境。他们到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最终处理的结果就是“允许分期支付员工欠薪”。10名同意的员工可以陆续领取欠薪,2名不同意的员工也得偿所愿。
从法理上来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这个时候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责令企业“立即还钱”没有丝毫问题。可是,“温柔以待”显得更接地气,更能实现双赢。企业能够慢慢恢复元气,员工也能有个依靠。
当然,“允许分期支付员工欠薪”也需要有个规矩:一个方面是,要做到“能早发清就早发清”;一个方面是,既然是“职工的钱”,企业就不能白使用,应该计算合适的利率,或者以股份的形式进行回报,不少企业给员工股份的做法就不错,激发了员工把企业当家园的热情,激发了共渡难关的激情。
允许“分期支付员工欠薪”是一种理智态度。应对疫情影响,需要“分期支付员工欠薪”的善意!逼着经营不好的企业“砸锅卖铁支付工资”未必是好事。
原标题:允许企业分期支付员工欠薪,是疫情下的“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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