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裸眼3D大屏在重庆、沈阳等地亮相后引发广泛关注,震撼的画面和裸眼3D巨屏让市民纷纷拿起相机拍照留念。
而在人们欢呼雀跃背后,重庆观音桥“亚洲之光”巨屏经营方却因合同纠纷被广告分销商告上法院。
据重庆品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品众传媒”)爆料称,作为观音桥“亚洲之光”LED屏广告分销商,他们向LED屏经营方北京东方初晓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初晓”)签订了大约两年半合同,共支付费用2000万元,但11月13日却突然被拒绝刊播,对方疑似构成单方面合同违约。
而东方初晓经理、重庆观音桥裸眼3D项目负责人黄晓晴则对红星资本局表示,品众传媒与东方初晓重庆分公司经理有严重的串单行为,违背了合同精神,因此调整了品众传媒的部分代理业务。“我们调查自己分公司总经理是否职务侵占,已经掌握了事实证据,不然不会停职,也不会做部分业务调整……这些都是有原因的。”
由于双方存在争议,品众传媒起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但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时,查明东方初晓及其重庆分公司银行账户后,最终冻结金额仅为57.83元。
重庆裸眼3D经营方被广告分销商诉至法院
重庆观音桥“3788 亚洲之光”LED巨幕位于观音桥地铁站出口,每当屏幕亮起,都会吸引无数市民的眼球。
位于重庆观音桥的“亚洲之光”裸眼3D巨屏
在品众传媒提供给红星资本局的《重庆观音桥LED屏代理框架协议》显示,双方合作内容为该大屏广告投放。
其中东方初晓授权品众传媒投放指定品牌广告,包括奔驰、宝马、奥迪、丰田等15家车企和宝洁、雅诗兰黛、欧莱雅、迅销集团等9家化妆品或服装公司。后续补充协议中,将广告客户增加到了100多个。
广告刊例规格为15秒和30秒两种,价格分别为68万元/周、98万元/周。品众传媒承诺每年结算任务量600万元,合同约定有效期从2018年12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
11月13日,东方初晓不再刊播品众传媒客户广告,并于当天上午退回“苹果手机”和“卡地亚品牌”广告费用。品众传媒认为,东方初晓已构成单方面违约。
“之后黄女士(指黄晓晴)一直消失不见且拉黑删除品众同事,给品众以及客户造成了巨大损失且损失日益增长。”品众传媒向记者表示,他们之前也求助过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然无法联系到黄女士。
据品众传媒介绍,2018年东方初晓通过招投标获得重庆苏宁大屏10年经营权,品众传媒经过多次沟通谈判,成为东方初晓最大的分销商,至今共支付给黄女士约2000万元代理费。
天眼查APP显示,东方初晓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黄晓晴为法人代表、经理和执行董事。
品众传媒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运营重庆、成都、杭州等多个城市核心商圈的户外巨幕、灯箱广告,年营业额约6000万元。
品众传媒相关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为了解决问题,品众传媒工作人员曾蹲守在观音桥苏宁易购二楼门口,期望东方初晓公司能正面回应,但东方初晓负责人未露面,也没有给出解释。
在给东方初晓发去公函未获得回复后,11月24日,品众传媒将东方初晓告到法院。品众传媒总经理董小兰介绍,目前法院还没有立案,公司已经申请了对东方初晓及其重庆分公司各1000万元的财产保全。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11月25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品众传媒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并立即开始执行。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即东方初晓及其重庆分公司)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民事裁定书截图
不过法院查明东方初晓及其重庆分公司银行账户后,最终冻结金额仅为57.83元。
品众传媒称,目前黄晓晴名下已无资产可执行,公司已变成空壳。
经营方:
分公司总经理与广告分销商有串单行为
对于东方初晓停播品众传媒客户广告的原因,红星资本局12月9日联系到东方初晓经理、重庆观音桥裸眼3D负责人黄晓晴。
黄晓晴称,品众传媒串通了东方初晓重庆分公司职业经理人,有严重的串单行为,违背了合同精神。“我们调查自己分公司总经理是职务侵占,已经掌握了事实证据,不然不会停职,也不会做部分业务调整……这些都是有原因的。”
此前有媒体报道,很多户外大屏背后运营商停留在“自营+代理”的模式,而“3788亚洲之光”的做法则有所改变。东方初晓取消了原重庆公司总经理熊丹的职务,并调整了前期代理公司重庆品众传媒的部分代理业务,逐步过渡到"去代理商化"。
东方初晓此前发送给客户的邮件称,东方初晓拥有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苏宁易购门店LED屏(面积为3788平米) 的独家广告代理资质,代理期限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29年5月7日。现因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以及为更好的服务客户等方面考虑,“我司取消了与重庆品众传媒的独家广告代理授权合作,另授权武汉渡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我司的独家广告代理商(通讯行业除外),以期做好市场和客户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
品众传媒总经理董小兰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东方初晓在发出上述邮件时,也发给了自己公司旗下的客户。根据品众传媒提供给记者的相关函件,双方在捷豹路虎和保乐力加品牌代理权上存在分歧,品众传媒在函件中表示,东方初晓向与品众传媒签订了代理协议并已上刊的客户发上述邮件,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是缺乏商业道德的违约行为。而东方初晓坚称,以上两个品牌为其公司代理。
对于此次停播品众传媒客户广告是永久性还是暂时的,黄晓晴没有给出具体答复。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颖律师表示,根据现有资料,如果东方初晓在签订合同时盖了公章,其公司内部人员违规操作甚至触犯法律,都不能直接否定合同的执行效力。
程颖律师认为,“即便是职业经理人拿着空白公章给第三方做交易,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方,因为公章意味着这个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至于员工行为造成的公司损失,公司应该直接追究员工责任,而不是转嫁到第三方。
原标题:重庆裸眼3D经营方陷合同纠纷被诉,法院财产保全仅冻结到57.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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