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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哭求留下亡妻身份证看哭全网 警方回复:身份证处理后可以留下
12-05 11:58:34 来源:上游新闻

今天上午,来自福建泉州的 #男子注销亡妻户籍时瞬间落泪#的新闻,引发了全国网友的高度关注,瞬间冲上了微博热搜。

到记者截稿时为止(11点),已经引发了3.5亿的阅读和9971次讨论,最先发布该新闻的某视频微博,引发了9224万次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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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件事会有如此多网友点赞?这名男子在家人陪同下,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派出所办理亡妻销户时泪洒当场,提出了想把亡妻身份证留下作为纪念。这一重情重义之举引发众多网友强烈共鸣,不由得为男子的这一哭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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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亲人去世之后,身份证到底应该怎么处理?上游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重庆某派出所民警,她介绍了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在注销户口时,办理人需要带上的资料包括: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其中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按照规定死者户口注销后身份证属于无效证件,会当场失效,死者的身份证将由公安机关收回。不过该民警表示,在实际工作中,的确存在死者家人请求保留身份证的情况,一般民警也会人性化处理:“在注销户口的过程中,如果办理人希望留下身份证做纪念,我们都会把身份信息网上注销之后,将身份证剪下一角还给办理人留作纪念,这种身份证是办理不了任何业务的。”

同时,针对亲人去世后户口本、身份证的处置,这位民警还提出了建议:“如果亲人去世之后,还有财产需要处置,我们建议是在规定时间之内,先用去世亲人的户口和身份证去办理相关财产过户的手续,办完之后再来注销。当然,如果已经注销了也不用担心,因为我们派出所会出具死亡注销证明,这个也可以用于办理死者财产公证的相关业务。”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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