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代表、涪陵中心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田杰
1月24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其中一项议程就是对《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后简称草案)进行审议。在涪陵区代表团,代表们各抒己见,对草案中的内容进行审议。
“我认为,草案中对于控制城市噪声方面的表述,可更加明确化。”重庆市人大代表、涪陵中心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田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在草案的第十三条里提到‘进行装修装饰、聚会聚餐、餐饮服务以及健身、歌舞等活动,合理使用场地和设施设备,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妨碍他人’。”田杰说,结合草案依据、参考及说明文件,可以了解到这条内容的依据来源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在草案的正文里,其实描述可以更加明确、鲜明一些。”
田杰认为,城市噪声在早期可能代表着一个城市的繁荣,但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城市的文明程度则与城市噪声呈反比。要建设宜居城市,就必须要严格控制城市噪声。
“在城市中,包含着多种类型的噪声,比如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商业噪声等等。”田杰介绍,这些年来在整治噪声上,重庆取得了显著成绩,比如交通噪声方面,原来的燃油公交车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城市交通噪声。
“公交车爬坡时‘声嘶力竭’的发动机声如今已经越来越少。”
不过,在商业噪声、娱乐噪声等方面,比如沿街叫卖的喇叭声、在外健身和歌舞的音响声,除了相关部门加强常态化管理外,还需要市民们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在田杰看来,作为促进文明行为的草案,如果能明确控制城市噪声的条目内容,比如禁止使用叫卖类的商业噪音,控制娱乐、交通等的噪音,将更有利于为城市噪声按下音量的“减号键”。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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