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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奶粉100%出具自查报告、农产品减少农药用量……你所关心的“舌尖上的安全”如何保障都在这里了!
06-09 18:02:46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食品安全,关乎你我的身体健康。近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渝委发〔2020〕4号,以下简称《措施》),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渝委办发〔2020〕4号,以下简称《清单》)。6月9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措施》有何创新举措?

《措施》提出了11个方面48条具体措施,将重点工作细化为85项具体任务,提出了多项符合重庆市情的创新举措。

在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方面,提出净化产地环境,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严把粮食收储关、食品生产加工关、流通销售关、餐饮服务关,提出到2020年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实施规范化管理。

在基层基础方面,提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建设等。

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建好用好“两个平台”,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重要产品追溯市级平台。

在科技创新方面,提出支持在3个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重点突破新型动植物疫病、辐照食品及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等工作。

在智慧监管方面,提出加快建设“一平台一系统”,即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和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措施》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何具体要求?

《措施》要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要率先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者要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法规知识考试要达到合格标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依法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控制,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

同时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智能溯源基本覆盖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市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品牌农产品等规模主体及其产品全面实现可追溯,农业农村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

此外,《措施》还要求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要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措施》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如何行动?

《措施》提出了开展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点带面解决突出问题。

——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种植结构调整。

——实施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销售。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大众餐饮服务。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性。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推进“中国好粮油”“重庆好粮油”行动。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走私。

——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稳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清单》的出台有何意义?

《清单》是我市第一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清单》对标对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相关要求,明确了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负责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等党委常委,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等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例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每半年、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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