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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标准打造“养+防、治、护、安”医养结合服务
07-06 19:34:3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今天上午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消息,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在我市更能实实在在的实现。

打造“五位一体”医养结合服务

《意见》提出,我市以满足全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2022年,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不低于80%。每个区县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县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每个区县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78.5岁。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已签约1118对

我市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

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目前全市已经有1118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签约成功。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

全市居家养老全覆盖

“对于老人来说居家养老是最好,也是最为大众所接受的!”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处长吴长文介绍,按照全市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

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需求的变化,健康养老也朝着智能化方向发展。我市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意见》指出,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各地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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