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 江北区公安分局联合区环保局、区检察院、区农委等部门,来到江北区五宝镇明月湖,开展修复生态环境增殖放流活动。上午11时,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启动,由一辆小货车拉来的二十万尾鱼苗,在群众的见证下,环保民警王继超与所有工作人员一起,用水桶分装好的鱼苗,将鱼苗全部投放到明月湖中。
据江北区公安分局介绍,此次活动由江北区检察院、区农委、区公安局联合发起。放生的鱼苗全部来源于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生态赔偿,由相关机构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总共20万尾,总价值3万余元。
民警王继超介绍说,尽管警方和相关部门一直在普及宣传禁止非法捕捞,却还是有人顶风作案。8月4日,民警每天的例行巡查中发现,在江北区鱼嘴镇朝阳溪,男子陈某趁着夜色,使用电瓶和升压器对河里的野生鱼进行电击,不时有鱼群被电晕漂浮上岸,而陈某身旁的水桶已经装了满满一桶鱼。江北区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小组立即将其抓捕,查获其电鱼工具、升压器和近10斤野生鱼。
在之后的刑事处罚和宣传教育中,陈某明白了自己的过错,在江北区公安分局环保民警的建议下,陈某与此前参与进行非法捕捞的多位嫌疑人一起,出资购买二十万尾的生态鱼苗进行放养。
据介绍,因为此时是长江涨水期,鱼苗在自然河流中存活率不高,所以民警和相关部门选择五宝镇明月湖放生点。明月湖系长江支流水库,可直接联通长江,鱼苗将在此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暂时喂养,等待鱼苗长成之后,再将他们放归于长江流域。
王继超表示,相对以前单纯的刑事处罚,生态补偿制度,更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作用。也对非法捕捞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警方呼吁市民们不要从事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实习生 彭晨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