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渝北区经信委获悉,渝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重庆市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
据了解,为进一步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渝北区启动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于每月8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交区经信委生产保障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应为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主体。非独立法人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保留的调峰调频电厂除外)经法人单位授权,可以参与交易。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以及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参与交易。同时,符合国家及重庆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居民、农业、重要公共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除外)均不受电量、电压门槛限制,可自行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也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渝北区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的企业,如果落后产能、环保不达标项目以及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参与直接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自参与之日起一个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暂不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浮动,带电力曲线交易用户除外。以及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环保不达标的项目不得参与直接交易;用户应为非临时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的单一制工商业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后应继续按原分时电价政策执行。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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