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5日消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两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称,为进一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渔业现代化水平,构建渔业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渔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
通知截图
通知提出,按照总体稳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思路,调整补助资金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向,构建与渔业资源养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的新时代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体系,为渔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通知要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纳入国家规划的重点项目以及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
一是支持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重点支持国家级海洋牧场人工鱼礁、配套平台等内容,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养护海洋渔业资源。
二是支持建设现代渔业装备设施。重点支持开展近海捕捞渔船和远洋渔船以及渔船防污消防、救生通导、生产生活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深水网箱和大型智能养殖装备等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装备建设。
三是支持建设渔业基础公共设施。重点支持列入国家规划的沿海渔港经济区,对区域内渔港公益性基础设施开展更新改造和整治维护,支持建设远洋渔业基地。
四是支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的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业尾水达标治理,智能水质监测与环境调控系统配备等方面。
五是支持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重点支持履行国际公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的远洋渔船,引导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支持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监测等。
通知明确,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支持地方政府统筹推动本地区渔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对遵守渔业资源养护规定的近海渔船发放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并严格控制补贴力度。补贴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商财政部制定发布。
二是由地方统筹用于渔业发展和管理的其他支出。主要用于近海渔民减船转产、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渔政执法船艇码头等装备配备及运维、渔业信息化、水产品加工流通、近海渔船及船上设施更新改造、渔业资源养护等方面,落实国家渔业政策,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目标。其中,要切实保障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需求,降低捕捞强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十四五”期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将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形势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各地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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