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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出新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
09-15 07:01:54 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马海燕)中国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4日对外公布。有关专家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双减”(指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改革任务落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向兵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基于校外培训供给端推出的重要改革措施,通过对症下药、辨证施治,规范机构用工管理,提高机构设立和准入门槛,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不仅可以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还可以促进从业人员规范化和职业化,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最终促进校外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从业人员的结构性要求,明确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表示,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教育机构,教学和教研是其最主要的任务,因此教学和教研人员数量应当不低于此机构从业人员数的一半,使机构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目标。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必须有教师资格证,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也要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这强调了培训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有行业标准的应该符合行业标准,具备相关资格证书,以保证从事工作的专业水平。

《管理办法》还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禁止条件,机构不得招用两类人员,即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郅庭瑾表示,用设“红线”、列“黑名单”、立“不得”等制度,为落实落细落严监管提供依据,促使学校教师和机构从业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是彰显学校育人主体地位、推动机构从业人员同样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之策。

据悉,下一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抓好落实,不断深入推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专家建议,要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督学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常规性检查、抽查之中,对于违反有关国家政策的从业机构,要对其进行整改、停止招生或者取消办学许可证,对有严重违规的从业人员,经核查后要进行行业禁止。多部门协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与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等协同把好从业人员关,明确资格标准,推进政策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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