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了生活这个样子。”2012年6月,因偷窃电动车被民警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接受广西当地媒体采访时,用不思悔改的语气进行了如此般地表述。
该采访视频,在4年后的2016年7月突然在网络上蹿红,引起关注。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shangyounews)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周某在2007年至2015年先后因盗窃罪、抢劫罪“四进宫”,最后一次刑期将于2020年4月18日执行完毕,如无特殊情况,现年36岁的周某即将刑满释放。
▲2012年6月,因偷窃电动车被民警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接受广西当地媒体采访时语出惊人。视频截屏
周某绰号“阿三”,广西南宁人,小学文化,无业。在媒体刊播的视频中,周某称喜欢赌钱,有时输到一分钱都不剩。没有钱之后就偷窃电动车,然后拿着赃款出入KTV、玩游戏机。
法律文书记载周某第一次获刑是在2007年6月4日,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7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2012年10月10日,周某第二次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2月5日刑满释放;2015年1月23日,周某第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5年6月16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的周某,并没有改过自新,而是再次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2015年8月14日凌晨,周某伙同他人在南宁盗走五辆电动车;2015年9月24日至25日期间,周某伙同他人在南宁市盗走一辆电动车。
司法机关还查明,在此之前的2014年9月21日,周某伙同他人到南宁市大乌新村盗窃电动车时,与车主发生冲突,周某同伙使用钢钎威胁车主,致车主的右后侧肩胛骨受伤。
2016年9月19日,南宁兴宁区法院以周某犯抢劫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并处罚金10000元。
目前,互联网上出现了周某即将出狱的消息。
4月10日,柳州监狱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周某确实在柳州监狱服刑,由于周某关注度较高,已有人向柳州监狱电询周的信息,但详细情况不便透露。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周某即将于4月18日从柳州监狱释放。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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