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正文
业主刷剧发现自家别墅成拍摄现场案宣判:剧组判赔业主39.8万元
03-04 13:47:16 来源:上游新闻

业主林女士刷剧却发现委托物业管理的别墅成了电视剧取景场地,不仅自己私密空间被公之于众,部分设施也在拍摄中被破坏。多次协商无果后,林女士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和影视公司作出赔偿。

3月4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林女士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此案已于近日进行了一审宣判,慈溪市人民法院认定系物业公司帮剧组开门,并收取了相应费用,两剧组在使用前并未确认房屋所属权。法院判处两剧组所在出品公司赔偿林女士39.8万元,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当事人还在考虑是否提起上诉。”林女士代理律师表示。

微信图片_20200804195132_副本.png

▲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中,女主角使用的即是林女士别墅主卧室的床。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自家别墅成拍摄场地 法院确认系物业开的门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刷剧发现自家别墅成电视剧拍摄地 浙江业主:希望拍摄方或开发商收购》报道显示,2014年11月16日,林女士从宁波相原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入了宁波市慈溪市上林原著山庄一套建筑面积为820.29㎡的别墅,并在2015年10月16日,在慈溪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林女士称,这套房子是精装样板间,考虑到养护问题,2015年11月8日,她将别墅的钥匙移交给了当时的物业公司——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上林原著山庄业主钥匙委托保管书》。2017年7月,宁波吾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吾同物业)成为上林原著山庄的新物业服务公司,林女士的房屋及钥匙也随之移交给了宁波吾同物业。

2019年9月23日,林女士在收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时发现,女主角睡的床与自家别墅的一样,而且多个镜头里的室内布局、装饰都与上林原著如出一撤。“片尾特别鸣谢中,也提到了开发商和拍摄地点,就是我家房子。”林女士说。

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涉及上林原著的镜头共63个,时长约129分钟。主要涉及主卧室、地下室、书房、客厅、餐厅、厨房、旋转楼梯、外大门、庭院等多个区域。

林女士称,别墅被用作拍摄场地后,家里多个区域设施设备被破坏,损失严重。且自己从未授权过物业、开发商使用房子拍摄电视剧,对于拍电视剧的行为毫不知情。因始终无法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顺畅沟通,林女士以侵权责任纠纷,将物业公司及电视剧出品方、播放平台告上法庭。

2020年3月18日,此案在慈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究竟是谁在林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并允许两剧组进入房间进行拍摄成为本案焦点。也是在这次庭审中,林女士得知,还有另外一部名为《大约是爱》的电视剧也在林女士房内取景,涉及到了35个镜头。

2021年2月18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在林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使用林女士托管的钥匙给剧组开门,并收取了一定费用。法院还认定两剧组在使用前未确认房屋的权属,存在侵权行为,最终判定两剧组所在的出品公司赔偿林女士各项损失费用共计39.8万元,物业公司对确定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微信截图_20200804185201.png

▲2020年8月4日,浙江慈溪,业主林女士的儿子陆先生介绍,别墅主卧室的淋浴房玻璃已经粉碎。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使用样板房是否侵犯隐私权成争议点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慈溪市人民法院(2019)浙0282民初13756号《民事判决书》发现,两部电视剧的出品公司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进入案涉房屋拍摄电视剧,在拍摄过程中造成案涉房屋及屋内物品损害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及进入案涉房屋拍摄电视剧行为、相关电视剧制作完成后在播放过程中对案涉房屋场景公开的行为,是否涉嫌侵犯原告隐私权;物业公司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允许案涉剧组进入房屋内拍摄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及其法律责任,成为此案争议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拍摄行为均发生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依法应适用行为发生时的相关规定。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失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两部电视剧的出品公司未核实案涉房屋权属,仅凭案涉房屋系样板房就推定房产公司或物业公司对案涉房屋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或管理权,主观上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两个剧组进入案涉房屋拍摄电视剧,并使用了房屋内部各类设施、家具、物品等,上述拍摄行为与案涉房屋及部分物品的毁损遗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造成了财产价值损毁以及原告在房屋占用期间的收益损失,客观上侵害了林女士的所有权,电视剧的出品公司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对于两剧组进入案涉房屋、拍摄电视剧的行为以及相关电视剧制作完成后授权播放过程中对案涉房屋场景公开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林女士的隐私权,法院审理后认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案中,两个剧组在进入案涉房屋拍摄前以及拍摄过程中,房屋空间布局、装饰装修、物品摆放等均与此前公开的样板房信息一致,林女士并未对其进行改变、使用,还尚未形成彰显林女士人格特征、人格尊严的任何痕迹,林女士在案涉房屋空间尚未形成其人格利益的情况下,呈现的特征信息不能直接认定为林女士的隐私。在两个剧组进入案涉房屋拍摄时,即使对相关房屋内的物品陈设进行了改变,该改变仅对林女士的所有权造成影响。因此,不构成侵犯其隐私权。

另外,法院审理后还认为,宁波吾同物业在2017年7月前后接管案涉房屋钥匙,为案涉两部电视剧剧组开门,准许其在案涉房屋内进行拍摄,并收取《大约是爱》剧组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赔偿费用,为案涉两个剧组的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条之规定,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