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一所民办学校有学生家长报料称:学校发通知要收取300元午休管理费。
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关注,并遭到家长和网友质疑:“趴课桌午休也要收费?”随后,当地教育局叫停了该收费。
人们不禁要问:对学生趴课桌午休收费的底气,从何而来?
学生在校午休,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是每一名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为学校,如果提供带有床位的午休室,午休收费尚有争议空间。堂而皇之地向趴在课桌上午休学生收取所谓的午休费,就显得有些荒唐了。更不用说教育部曾明文规定禁止学校收取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用,且很多地方的午休管理费都是当地教育局承担的。
有新闻报道称该学校是民办学校,言下之意民办教育有些特殊,天生有营利目的。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民办教育其性质仍然属于公益性事业,这就意味着民办学校在利润追求上,是有所限制的。
学生趴课桌午休,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收费。如果收费,就属于乱收费、违法收费。每人300块钱,看起来数额虽小,但性质严重。好在教育部门已着手处理,叫停了收费。
涉事校方,包括所有民办学校,都应该从这件事上汲取教训,坚守为人师表、公益办学的底线,不动歪脑筋,不要耍任性,杜绝乱收费。
上游新闻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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