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人物消息,李小龙拥有真功夫,但“真功夫”未来不一定能拥有李小龙。
近日,因使用酷似李小龙的形象图标长达15年,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被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1亿元。
而原告公司的法人代表正是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
这些年来,在维护李小龙形象、姓名等版权的问题上,李香凝可谓不遗余力。
前不久,她因电影《好莱坞往事》中的相关剧情涉嫌“丑化”李小龙,不仅直接公开叫板导演昆汀让其道歉,还间接促使该片无法在国内上映;
再往前数,因为版权归属问题,她和爸爸的姐弟“互撕”,最终闹到“不相往来”的地步。
曾有影片监制公开嘲讽她和母亲对李小龙版权的控制欲,一旦“有任何人碰李小龙,她们就和箭猪一样,把刺都竖起来。”
不过这回,李香凝状告“真功夫”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声援。
从被骂到被力挺,李香凝的漫漫维权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1长达9年的维权路
实际上,此次并不是李香凝第一次找真功夫维权。
早在2010年,李香凝发现国内的一些个人及企业未经她授权同意,强行抢先将李小龙的形象、姓名注册为商标并做商业用途使用,损害了李小龙的形象。当时真功夫就在侵权企业名单里。
据真功夫官网显示,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公司一开始不叫“真功夫”,先是叫“168蒸品快餐店”,后来又更名为“双种子”。虽然名字改了不少,但公司发展一直不理想。
2004年,真功夫花400万邀请“中国第一策划人”叶茂中营销策划团队为其策划。他们效仿肯德基上校和麦当劳叔叔的人物设定,推出了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人物形象。随后,真功夫启用该人物形象,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商标进行使用。
在此次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中显示,真功夫商标图案知识产权登记书备注信息上标注着:“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功夫龙”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
代理律师认为,“从登记书的内容可以确定,真功夫知道他们是在使用李小龙形象。”
而且叶茂中的团队在当年有提到,让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与李小龙后人联系取得授权”,但被蔡达标拒绝了。
身着黑黄连体衣、双臂挥舞格斗造型的李小龙,一直是中国功夫的经典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而真功夫的品牌形象也是一个穿黄衣服、留锅盖头、摆出拳姿势的人。即使真功夫的品牌形象没有叫李小龙,但将两者放在一起,很难不让人认为它们相似。也难怪网友们表示:“我一直以为,真功夫的广告是经过李小龙家属授权的。”
李香凝在2010年时的维权动作给真功夫敲响了警钟。6年后,真功夫以品牌新战略为由,发布了全新的品牌形象和品牌Logo,打造了更时尚的品牌升级店。
图源:公众号娱理
对比真功夫的新旧Logo标识,虽然新Logo的字体和图案改得更趋向中国风,但其主体图案依然是一名摆着中国功夫姿势的男性形象。
而且有一点值得注意:“功夫龙”的脸部位置做了比以前更模糊的效果。至于为何要如此设计,真功夫方面没有直接回应。
除了“功夫龙”的商标,真功夫还申请了“功夫龙”形象的其它品类注册商标。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表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显示,真功夫还注册了11个带有李小龙形象的商标。此类商标同样侵害了李小龙的权益。”
图源:公众号娱理
为此,李香凝方面决定向真功夫维权。
但李小龙早在1973年就逝世,要如何计算他的肖像商业价值呢?
代理律师表示,他们是在参照同类功夫巨星成龙的商业价值后做的计算。
成龙在2010年到2014年间曾代言格力电器,该品牌支付给成龙每年1400万元的广告代言费。而且名人的代言费每年都会涨价,成龙在2019年的代言费用市场报价已涨到了一年3000万元(成龙国际集团提供信息)。真功夫从2004年就开始侵权,最后李香凝方面折中取值,确定了一年1400万元为赔偿依据,真功夫侵权15年,最后共计索赔2.1亿。
2“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
作为李小龙唯一在世的子女,李香凝认为自己有责任和权利维护父亲的声名以及自己的权利,“商品化需要有一个好的方法,而不是将我父亲的形象滥用”,所以她在这些年一直为李小龙的版权事宜奔波着。
在美国,李香凝成立了负责处理特许事务的李小龙企业公司以及制作影片的媒体公司。她想以此与一些公司签订合同,用李小龙的影片和影像制作广告和产品,以及计划投拍一些新的以李小龙为主题的电影。
但在中国,李香凝的计划受到了阻碍。
因为功夫明星的品牌效应,几十年前就有不少用“李小龙”“小龙功夫”等名称注册的公司。为此,李香凝觉得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行动。
除了对广告形象进行维权,李香凝也很关注有关李小龙生平经历的影视剧。
众所周知,李小龙的传奇一生远比一出戏更精彩,影视圈里几乎每隔几年就会传出有人要拍李小龙的消息,但之后大都以不了了之作为收场。
究其原因,还是与版权有关。曾有业内人士表示,李香凝对李小龙版权的管控,在客观上限制了李小龙影视剧的开发。连已经拍成的电视剧《李小龙传奇》制片人俞胜利都坦承,李小龙题材最大的阻碍来自“授权手续太复杂”,当时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和李香凝关于版权的沟通环节。
2006年,央视有了拍摄《李小龙传奇》的计划,但此剧直到2007年才正式开机。原来开拍前,俞胜利和李香凝及其公司就拍摄事宜探讨了好久,“一个是和她们联系比较吃力,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又遇到女儿(李香凝)对中国电影电视不懂,语言也不通的困境”。
因为不了解内地影视剧行业,李香凝还托人向央视体育频道打听俞胜利的情况。
当年,俞胜利和李香凝的互相通信达70多封,每封信中都提到了拍摄合约问题,“李小龙的授权精细到了各种各样的版权,包括动漫、电影、电视剧。因为我们排电视剧,所以只给我们电视剧的,假如在别的方面想要再合作,就还要再签约。”最后,双方签署的合约多达几十条条款。
除了合约问题,李香凝在授权时还提出要参与制作,若发现剧本中有不合适的地方要更改。
经过长达1年的交涉后,《李小龙传奇》顺利开拍,俞胜利认为是单位(央视)的品牌和权威取得了李香凝母女的信任。
李香凝(左一)和母亲琳达(右一)站在李小龙照片前合影。
相比俞胜利的成功,更多的人是想拍李小龙而拍不了……
吴宇森、陈果、刘伟强等人也花了很长时间与李香凝母女沟通,但都未能如愿。刘伟强用一句“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来描述个中艰难。
李香凝是不是真的那么“难搞”,普通人无法得知。她在一次采访时表示,“我非常乐意与他们洽谈。他们越早联系我,项目的进展就会越顺利。”
3维权是一生的事业
其实早年间,李香凝的事业重心并不是维护李小龙的版权。
对4岁丧父的李香凝来说,父亲是她一生的偶像。为了跟随父亲的脚步,李香凝大学时选读了演艺专业,并在父亲生前好友的帮助下苦练武功,试图成为影视圈的新一代“打女”。
在出演了《死亡擂台》《高压重犯》等电影之后,1998年,李香凝选择“杀”回香港影坛,参演元奎执导的电影《浑身是胆》。
当时,李香凝正处于颜值和武力值的巅峰,在动作难度极高的情况下,她不仅能完成到位,还打得极具美感。观众对她凝视对手的那一刹那印象尤为深刻,赞叹她有和李小龙一样的凌厉眼神。
随后,她又在《刀锋战士1》等影片中表现出色。
可正当要在影视圈站稳脚跟时,她却选择离开大银幕。因为她觉得压力太大了——拍戏时,导演总是跟她说“要像你爸爸那样打”。
李香凝一转身开始搞起了音乐,加入美国音乐组合Medicine,制作唱片《The Mechanical Forces of Love》,在英美两地推出新碟。在新领域,她依旧获得不少好评,甚至有外国乐评人形容她的歌声“充满清灵味道”。
有人问她,表演和音乐对她的意义有什么不同?她直言不讳:表演只是职业需要,但玩音乐是享受,“所以对音乐保留着最纯粹的热爱”。
可惜,她并没能凭借这份热爱在音乐事业上大获成功。兜兜转转,她身上最知名的标签还是只有一个“李小龙之女”。
后来,她干脆把自己的精力全放到了经营“李小龙”的版权上——
购买李小龙的商标及影片所有权,计划将商标重新整合,使“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
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接洽,成为官方认证的“李小龙及其英文姓名‘BruceLee’开发利用权”的所有者;
创立Bruce Lee李小龙健身器械品牌,经营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
有人佩服她的商业头脑,但也有人觉得她“吃相”难看。
她和李小龙的兄弟姐妹“撕”得不可开交,一度有新闻称两个“李家”已经闹到法庭上。不过李小龙的胞弟李振辉表示:假的,我们只是“不相往来”了。
他曾公开指责李香凝母女:“李小龙死后,我们(兄弟姐妹)没想过要做什么,因为我们不是这一行。他死之后,他老婆和女儿开始拿他来做生意,我们一直尊重她们做这个。以前有来往的,直到2006年我打算拍李小龙,她们有些误会我们要拿回版权。”
香港导演文隽也忍不住骂道:“李小龙女儿和老婆担心她们不能完全保护或者绝对拥有李小龙,所以有任何人碰李小龙,她们就和箭猪一样,把刺都竖起来,说‘你们不能碰!’”
但李香凝显然并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时不时就发出一封“侵权警告”:“任何李小龙姓名与肖像的合法权利都属于且仅属于作为李小龙企业CEO的本人。”
曾经,很多人嘲过李香凝,可到了版权意识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似乎有不少人已经站到了她这一边。
早在2010年,李香凝就曾表示,将在华成立维权办公室,维护李小龙形象的版权。
或许,今日与“真功夫”的一战,只是李香凝打响的维权“第一枪”……
原标题:被骂“箭猪”,和父亲家人互撕,李小龙女儿的维权人生,可不止向真功夫索赔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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