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重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揭牌成立。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要求,重庆市整合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将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划入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相应将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更名为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市文化旅游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不再保留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
新机构将实施八大主要职责
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市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检查、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监督、指导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七)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九个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设综合处、政治处(纪检室)、法制处、文化市场执法一支队、文化市场执法二支队、文化市场执法三支队、文化市场执法四支队、文化市场执法五支队、案件受理处(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等9个内设机构。
总队人员81人
据了解,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编制81名,设党委书记、总队长1名,党委副书记、政委1名,副总队长2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18名。
肩负"扫黄打非"职责
按照相关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落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任务。
据介绍,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要承担文化市场领域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大案要案的督办工作,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事项,监督指导区县(自治县)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要求,其余执法职能由区县(自治县)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具体以执法事项清单的方式明确。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柯 实习生 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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