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华龙网记者 邱小雅 摄
华龙网消息,今(27)日,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
整合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种子站的执法职责和队伍,相应组建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为市农业农村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暂保留原有的正处级。
不再保留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建制。保留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并调整到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挂牌。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的公益职责划入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要职责包括:
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市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市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承担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参与拟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七)指导区县(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九)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二)政治处(纪检处)
(三)法制室
(四)举报受理室
(五)农业执法一支队
(六)农业执法二支队
(七)农业执法三支队
(八)农业执法四支队
(九)农业执法五支队
华龙网记者 邱小雅
原标题: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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