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河南消协对“辛巴假燕窝事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求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赔金额总计7971万余元。
天眼查APP显示,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辛巴关联公司。2020年12月,该公司因在直播间对涉事燕窝产品推广时,作出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款90万元。
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为“假燕窝事件”涉事商品品牌方。天眼查显示,2021年1月,该公司因在向主播提供的内容中使用“希尔顿国际酒店供应商丽星国际游轮甜点供应商”等虚假宣传内容,且涉案产品标签存在瑕疵等,被罚款200万并吊销营业执照。
河南消协诉求辛巴及3公司退赔近8000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1月14日了解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通报“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情况。该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段晓明介绍,经过近一年工作,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已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该案的约谈企业,调查取证,座谈研讨,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2021年8月3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提交立案材料。同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1豫01民初1461号)。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调查发现,辛巴在“糖水燕窝”事件中所公布的销售金额与河南省消协的调查数据相差超四百万。
据该案件的代理律师陈海峰介绍,在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长达数月的调查后发现,辛巴公开承认的销售金额约为1549.5760万元,但实际调查后得到的数据为,仅线上旗舰店交易总金额已达到1992.8539万元(仅2020年9月17日直播带货当日起至“茗挚”旗舰店被关闭之日期间总销售额)。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笔、交易总金额60.141万元。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要求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给消费者,由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牌“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辛巴公司回应河南消协诉讼
辛选集团14日对此回应称,“2020年10月‘燕窝事件’发生至今已超过14个月,我们再次就此事件向广大消费者致歉。在过去这一年多时间里,辛选一直在主动积极履行先行赔付承诺。”
辛选集团公开的相关赔付进展显示,“燕窝事件”后,辛选于2020年11月27日提出了“先行赔付方案”,即: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诺退一赔三,先保护消费者权益(2020年12月23日,经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认定两次直播成功交易共47474盒,实际销售金额12513173元)。与此同时,辛选在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之后依据合同及法律规定追究品牌方的责任。
说明还称,截至2022年1月14日,公司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216元。公司到目前能够联系到的、且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获得赔付。
“此次事件中所有消费者均是与商家店铺直接建立的订单成交关系,公司无法获知消费者相关联络信息。因此,需要请用户主动与我们联系赔付事宜。(专项处理窗口天猫“辛有志专属店”客服在线等您;辛选客服热线:4006758818)”
说明重申,2020年11月27日做出的先行赔付方案依然有效,直至所有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获得赔付。
此外,该说明称,去年,公司已多次派员前往郑州与河南省消协沟通与当地消费者赔付有关的事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我司与河南省消协立场完全一致。”
上游新闻综合自中国新闻网、金融界、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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