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撞死4人,赔不起,请帮帮我。”这是四川中江小伙杨龙车祸后在轻松筹上发布的一则众筹消息,随后的网上舆论令24岁的杨龙措手不及。不少网友指责杨龙“撞死人众筹赔偿”的行为不符合社会慈善伦理,不能由公众为其错误买单。也有网友认为,此事暴露出网络众筹平台筹款机制存在漏洞。
目前轻松筹平台已停止该众筹并退回网友捐款。昨日下午,杨龙告诉南都记者,自己正在想办法筹款赔偿,并表示“再来一次,我就算坐牢也不发众筹。”
车祸后发帖,众筹死者丧葬费
7月8日,位于四川106省道中江县继光镇芳草村发生一场车祸,24岁的杨龙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在前往中江县约一公里转弯处,与一辆逆行的红色电动三轮车迎面相撞。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正下雨,撞击后白色轿车引擎盖严重变形,电动三轮车车身翻转180度后侧翻在地,连车头在内的半个车身几乎完全损毁。据中江县公安局通报,事故造成三轮车中三名男性、一名女性死亡,小轿车中有一名乘客受轻伤,无生命危险。
事发第三天,杨龙称死者家属要求其先行垫付12万元丧葬费,他因此在轻松筹上发起《撞死4人,赔不起,请帮帮我》筹款,希望筹集20万赔偿费用。在筹款说明中,杨龙称“我这边才24岁,不想进去坐牢,刚创业也没多久就出这事。希望能帮帮我。”
7月10日下午,筹款进行到2万元时,轻松筹平台紧急叫停该筹款,目前筹款页面显示该项目已关闭,2万多的款项已退回捐助者。杨龙网上众筹丧葬费的事情在网上炸开了锅。
网友争议,众筹平台紧急叫停
多数网友认为,杨龙“撞死人众筹赔偿”的举动不符合社会慈善伦理,并且交通事故鉴定书还没出,不能由公众为其错误买单。也有人认为,事故另一方骑行电动车逆行,存在交通事故责任,杨龙为四名死者筹款丧葬并无大碍。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上当事人杨龙,他表示“今天下午刚跟死者家属约在交警大队见了面,他们一定要让我出12万丧葬费。我说,我出就我出,但(出钱)要有个“线”。我没钱啊,今天下午先给了4万,钱基本上是借的。剩下的这个月24日前要给他们。”
杨龙表示,事发时他驾车准备从广福出发前往中江县城进货,对方的电动三轮车在下坡时突然变道导致其避让不及,警方鉴定中心的报告显示他当时的车速在60到70码之间。
谈及网友争议,杨龙表示“(众筹)我是没钱被逼的。再来一次,我就算坐牢也不发众筹。”他表示,目前正通过个人渠道继续筹钱赔偿。
事发后,有当地网友在微博评论当地电动三轮车逆行、占道现象突出。记者了解到,7月19日,中江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对省县道机电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对话
接下来打算“继续筹钱”
南都:当时为什么在网上发起众筹?
杨龙:没钱啊,被逼的。他们(死者家属)要我出丧葬费,一个人2万9千,四个人12万。
南都:丧葬费合计12万,为何筹款20万?
杨龙:筹款20万多,剩下的也会给人家,作为补偿他们家属。
南都:你怎么看待网友的评论?
杨龙:这几天饭都吃不下。哪里吃得下。
南都:这次事故保险公司会赔偿多少?
杨龙:车是买了30万的保险,还不知道赔偿情况。目前车是报废了,出不起维修费用,没钱了,估计要卖掉了。我看到有网友说我买得起车,赔不起钱。我也没买房,我这车是贷款的,贷了三年,要还3年,每个月要还3500元,车贷还有两年多。
南都:身边的亲朋怎么看待这件事?
杨龙:赔不起钱不是要坐牢?朋友还是很好,安慰我不管是经济赔偿还是坐牢,把心态放好。
南都: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杨龙:还是继续筹钱,还要给8万。(修电脑的)店还是要开,没办法,我还要生活的啊。
南都:你此前接受采访提到“脑壳发热申请了众筹,回想起来觉得确实不太合适”,为什么?
杨龙:再来一次,我就算坐牢也不发众筹。
观点
公益人士:
当事人不能将事故责任转嫁给社会
就此事,南都记者采访了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马锦林,他表示,本案中,关于电动三轮车与白色轿车车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首先应当对该电动三轮车系属于机动车亦或非机动车的性质进行确定。“在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同样的赔偿责任承担中,承担的比例有所区别。其次,本案对于双方责任主体责任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是否均有违规行为,以及其违规行为对事故结果的影响程度,对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判定。”
就网友热议的在网上众筹丧葬费是否符合社会慈善伦理,马锦林表示,根据《善法》,慈善活动涉及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公益活动。“但在本案中,因为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而众筹丧葬款,无论最终双方责任如何划分,此种行为都是不符合《慈善法》所界定的“慈善活动”,不应当采用公益性众筹的方式去进行。”
长期从事公益救助的广东恤孤会项目部主任梁栋彬也表示,“就本次事件来看,事故责任人并不适用慈善救助,事故责任在于他,当事人不能把责任转嫁给社会。其次,平台审核也有一定问题,不应该发布出来让当事人去求助。”
马锦林建议,网络众筹平台应当明确“公益性众筹”的边际,对其范围进行限定,设定一定的门槛,并做好筛选、管理工作。无论是从公益层面,亦或法律层面去看待众筹,其涉及到的是道德的本身以及规则的积极性问题,众筹平台应当做好把关工作,防止其成为一些人逃避责任,甚至是牟利的工具。
原标题:“撞死人众筹赔偿”已停,网友指责“不能由公众为其错误买单”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