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儿不孝,对不起老父亲……”26年未见的父亲出现在自己面前,许洪文愣了几秒钟的时间,双膝跪在地上,低着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1月18日,外逃2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洪文被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追回归案。
1969年出生的许洪文,原是建设银行盐城市城区(2003年更名为亭湖区)办事处一名住房信贷部工作人员。1993年,许洪文挪用近30万元客户存款用于个人炒股,涉嫌职务犯罪。害怕被追究责任的许洪文于当年10月出逃。同年11月,原盐城市城区检察院签发逮捕证并开展追逃工作,但一直未能将其抓获归案。
监察体制改革后,这一线索移交到亭湖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外逃人员基本情况,实行“一人一档”,集中一切可用的资源开展追逃追赃和劝返、遣返工作。
鉴于当事人外逃信息不明,追逃工作难度很大,为了全方位获取嫌疑人的情况,区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多次派人前往其家中了解情况,宣传法律政策开展劝返工作,按照规定调取通话记录与经济来往资料,定期与公安机关配合,对其家庭住址附近出入人员进行数次摸排走访。
亭湖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对专案组提出要求,要加强与公安、检察系统的协同作战,只要存在一丝一毫的希望,就一定要追查到底。
带着这样的决心,区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机关,将现代化科技手段和周密的排查分析相结合。随着追逃技术的不断更新和调查的不断深入,警方锁定一个频繁活动于广州境内的“邓林”疑是外逃26年的许洪文。亭湖区纪委监委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前往核实。
身份确认后,许洪文交代了实情:他自1993年10月出逃后,经南京转道南昌,最终在广州落脚。1997年花了6万元钱购买制作了一张“邓林”的身份证。因害怕身份暴露,在平常的生活中,他都谎称自己是孤儿,不敢交朋友,逢年过节也不敢跟家里联系,不记得自己的详细家庭住址,忘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回顾出逃的日子,许洪文懊恼不已:“这些年,犯罪这事一直压在心底,让我久积成疾。我愧对家人,连母亲去世的消息都不知道……”他说,如果当时能多一些对党纪国法的了解,如果能早点投案自首,结果肯定比现在好很多。
原标题:“儿不孝,对不起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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