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在获得检察机关的国家赔偿款后,湖南企业家李良毛,又因同一案件被检察机关起诉了。
12月13日,李良毛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公开开庭。庭审现场,围绕李良毛在事隔5年之后再被追诉的合法性问题,公诉人和辩护人展开了激烈争论。公诉人认为,“之前检察机关的国家赔偿决定,不影响被告人再被检察机关起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多名刑事专家曾认为,该案“一事再诉”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存在疑问。
庭审现场
起诉:在讨要追缴款之后
据湖南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李良毛因涉嫌诈骗罪于2013年10月11日被祁东县公安局刑拘,同年12月6日,被祁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事隔五年多之后的2019年1月11日,祁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祁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澎湃新闻根据相关文书梳理发现,这中间的五年多,拥有自由之身的李良毛干了两件事。一是,他于2017年向祁东县检察院申请错误羁押57天产生的国家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法定期限届满以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视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他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2018年1月16日,李良毛如愿以偿,得到了祁东县检察院赔付的1.47万元国家赔偿金。
另外一件,是上访讨要被祁东县纪委收缴的241万元钱款。2013年12月至2017年6月,祁东县纪委从李良毛处分五次收缴了30万元、10万元、30万元、141万元、30万元。“这些钱是我借的,我‘无罪’了,为何不还我?”李良毛认为。此前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中,祁东县检察院认为,“对241万元资金进行追缴的机关不是行政机关或者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故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然而,李良毛没要到241万元追缴款,却等来了五年之后对他的再次追诉。
相关文书显示,2018年11月29日,祁东县公安局将李良毛以诈骗罪第二次移送起诉到祁东县检察院。之后,检方审查起诉之后,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祁东公安补充侦查后,于2019年3月25日,第三次将该案移送检方。
起诉书显示,祁东县检察院起诉涉嫌罪名并不是“诈骗罪”,而是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提起公诉。案件起诉到祁东县人民法院后,该院以“不宜行使管辖权”为由,向上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衡阳市中院与衡阳市检察院协商,将该案指定由耒阳市人民法院审判。
耒阳市法院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摄
指控:伪造的公文均为复印件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耒阳市检察院指控的事实,与此前祁东县公安局侦查通报的情况主要内容一致。
李良毛被控有罪的基本事实是:2008年9月和2011年2月,李良毛利用以其控制的祁东县造纸厂和三阳水泥公司的名义,通过指使会计刘石根伪造材料,分别获得了申报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241.5万元和71.8万元。
祁东县公安局此前认为,李良毛是通过做假申报资料的方式“诈骗”了国家资金。而耒阳市检察院认为,李良毛是对相关批复、许可证、完税证等进行伪造、变造的方式,获得了国家资金。
检方具体指控李良毛伪造、变造的公文、印章有:祁计字[79]015号“关于万福岭造纸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祁环(2005)字第(33)号“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祁经字[2003]26号“关于祁东县造纸厂生产8000吨土纸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批复”、(2002)祁白破经破字第2-9号祁东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祁东县三阳水泥厂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祁环(2005)字第(33)号“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
在庭审质证阶段,被告人和辩护人对公诉人的证据提出系列质疑。
李良毛表示,首先他不认为自己是诈骗,因为“我的两个企业确实关闭了,产能淘汰了。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资金,是先拨付给我,之后县政府给了一个模版,要求我们按要求报送资料……祁东县经信局的文件是真实存在的……税后通用缴款书这些,我们企业交上去的税政府会全额返还,我为什么要伪造?”其次,李良毛称,他全程委托会计刘石根报送材料,他没有指使后者伪造。
公诉人举证证人刘石根的证言显示,刘石根只承认自己在相关报表和数据上有一些水分,并未伪造公文及印章。
李良毛的辩护人邓祥瑞称,控方提交的伪造公文的证据全部为复印件,如根据复印件上的“公文印章”定罪,则必须找出原件。而补充侦查的材料显示,相关公文机关“情况说明”的表述多为,“年代久远无法查清”,“没有查到档案材料”。“在公文真伪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怎么确定他就是伪造的?”
相关文书显示,李良毛获得的241.5万元和71.8万元资金,并非其企业得到的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全部。在该资金拨付给企业之前,祁东县财政局分别“调控”了35万元和18.2万元。
质证:重启程序的合法性之争
质证阶段,另一份关键证据的出现令控辩双方都很不解。
这是一份有三名审判员签名、但没有盖公章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称,经过清算和拍卖,李良毛以120万元的价格整体接收了祁东县造纸厂,落款时间为2002年9月。
李良毛表示,他不懂为何会出现这个材料。此前他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称,2001年,彼时有湖南省政府授予的“湖南省乡镇企业家”称号的他,被县政府请求“适当给点钱”把濒临倒闭的祁东县造纸厂搞起来。他仅花了十多万就接手该厂,并投入300多万元修建办公楼和围墙。
李良毛分析,当时祁东造纸厂申报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有两次。一次是2008年,他在已收到了276.5万奖励款后提交了相关材料,另一次是2009年,政府通知他还可以去申报并领取300多万元,他没有去领。
“这是一个重要线索,究竟是谁伪造了这么专业的文书?是不是有人伪造祁东县造纸厂的材料,并领取了300多万元奖励款?实际情况很可能是,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与淘汰企业联手,虚高产能,趁机套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邓祥瑞说。
公诉人对此没有回应。
邓祥瑞认为,“李良毛已经获得了国家赔偿,事实上已经无罪,在刑事责任已视为终止追究的情况,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又重启侦查并提起诉讼,在法律上是对刑诉法的践踏。”
公诉人对此回应称,“检察机关的国家赔偿决定是可以推翻的,是个错误的,现在不影响被告人再被检察机关起诉。我们起诉后,这个赔偿决定将自动失效。”
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原标题:湖南获国赔企业家因同一案件再遭起诉,检方称国赔不影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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