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临近春节,25岁的四川巴中小伙闫某某内心有些焦急又有些期待,他正等着在外打工的女友回家,好一起和未来的岳父母谈谈他们的婚事。不料,他却从亲戚处得知一个万万没想到的消息:女友其实已回家,而且即将和他人举行婚礼!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随后,他通过手机询问女友,但女友否认自己已回家。不过,闫某某并不相信,一番寻找后,竟然真的在老家找到了女友……
事后,闫某某感觉自己被欺骗,女友一边和自己“老公老婆”相称,骗自己的感情和钱,另一边却准备和他人结婚。于是,他向巴中市通江县刑警大队报案称被女友诈骗。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闫某某和女友伏某曾经订婚,但后来退婚,之后两人再次联系上并“复合”,女方的确多次在微信和QQ上向其借钱和要钱。1月13日,伏某已与他人举行了婚礼,其父母欲还钱给闫某某但遭拒绝。
闫某某不同意双方协商解决,要追究伏某法律责任。目前,双方都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这种情况算不算诈骗?对此,律师表示,需厘清双方到底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予关系,这需要警方最终的调查确定。
【意外】
等女友回家谈婚事 却听说女友将和别人结婚
1月15日,在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闫某某向红星新闻记者讲述,1月13日,与自己“热恋”近两年的女友伏某和一名武汉男子举行了婚礼,原本和自己谈婚论嫁的女友结婚了,新郎却成了别人。
闫某某介绍,女友伏某没回通江老家之前,两人曾在微信上约好,等她回老家,就向其父母说说他们的婚事,然而,没想到的是伏某竟悄悄带着另一男子回家结婚。
“她(之前)喊我给她买1月20日的飞机票从广州飞达州,我再开车到达州接她回通江老家。”闫某某说,他原本想着,两人快要见面了,好一起说说办婚礼的事情。不料,1月3日,与女友同村的亲戚给他打来电话称,女友伏某要和别人举行婚礼了。
闫某某大吃一惊,立即和女友伏某联系,“当时她说她在广州上班不方便接电话,等她回来解释清楚。”将信将疑的闫某某,要求女友在微信上共享位置但被拒绝。
后来,闫某某打听到伏某的父母已在发喜帖:2020年1月13日伏某将与刘某举办婚礼。最不想听到的消息,看来确实是真的了。闫某某表示,无法形容自己当时的心情,只想当面找到伏某问个清楚。
而当闫某某把听说的这个“结婚消息”在微信上发给伏某后,伏某还回复道,这个婚事自己不同意,还是会和他在一起。当时,闫某某对伏某说,把事情说清楚还来得及,如果真的1月13日举办了婚礼,“你的日子不好过,后果很惨重。”
【“谎言”】
女友声称人在广州 却被他在巴中老家找到,“很气愤”
虽有女友的“表态”,但她的父母已发出了结婚请客信息,而且女友为何一直不愿共享位置?闫某某表示,“心里总感觉不踏实,也一直在怀疑她说的是真是假。”
于是,闫某某多处打听女友的信息,发现伏某的确已经回到通江老家,并且还带着另一武汉男子刘某回到家中。
闫某某通过微信质问伏某为什么骗自己,明明回了通江老家还说没回。这时,伏某仍声称自己在广州上班,没回通江老家,希望自己回家后再说。
但,纸最终没有包住火。闫某某介绍,1月5日晚,伏某的亲戚病逝,他们一家人在帮忙办丧事。于是,闫某某试探说要去现场找说伏某清楚,但伏某却喊他不要去,说是办丧事,不好说,改天说。
至此,女友声称没回家的谎言当场被拆穿,闫某某说,“(自己)很气愤,当时杀人的心都有。”随后,他立即赶到了丧事现场,将伏某喊到一边并将其带走。
据伏某母亲介绍,当晚自己在丧事现场帮忙,看着女儿伏某在不停接电话,不一会儿女儿就不见了。刘某则表示,伏某被闫某某带走。从1月5日晚上10点到6日早晨4点,闫某某和伏某两人在一起相处了6个小时。
伏某母亲说,因闫某某突然带走女儿,他们多次打电话给闫某某都未接通,最后通过女儿的手机视频才确认两人在一起。她说,当时他们害怕女儿和闫某某私奔,也害怕闫某某气愤之下带着女儿寻短见。于是,他们报了警。伏某的父亲表示:“当晚就给沙溪派出所打电话,希望他们帮忙协调处理。”
对此,闫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在接到沙溪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后,便将伏某送回。
【过往】
两人曾退婚后“复合”,女方多次向他“借钱要钱”
据伏某的父亲介绍,闫某某和女儿是在2015年左右,通过亲戚以媒妁之言认识后定亲。但是,2017年春节正月初六,闫某某在自己家里和女儿动了手,“还没有结婚,就在正月里,在我家里打我女儿,我怎么能够把女儿交给他。”当年正月初九,闫某某父母到伏家,两家人正式退亲。
通过闫某某提供的QQ信息聊天记录显示,在2018年初,闫某某和伏某再次联系上,几个月后向伏某以自己开店卖衣服为由向闫某某提出借钱。
随后,两人再次恢复了“男女朋友”关系,在闫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面,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起初男方提出恢复关系,但女的不同意。在恢复联系后不久,伏某开始称闫某某“老公”或者“亲爱的”,闫某某则称呼伏某“老婆”。期间,她多次向闫某某借钱和要钱。闫某某说:“从2019年5月开始到年底,每个月都有多次转账,共计近2万元。”
聊天信息显示,伏某要求闫某某不要把借钱和两人还在联系的事情告诉她的父母,闫某某一切都按照伏某要求的做,买口红,买手机……闫某某说:“只要她说要什么都可以,只要不骗我。”
但是, 2019年年底,闫某某多次向伏某提到结婚的事情时,伏某就开始推诿,希望闫某某坚持到自己回家后再说。
直到1月5日晚,伏某的“谎言”被拆穿……
【报警】
女方父亲提出还钱 小伙拒收,向警方报案称女方诈骗
1月6日,闫某某将伏某送回后,伏某的父亲才知道女儿向闫某某借过钱。
第二天,伏某的父亲就给闫某某打电话说,自己在沙溪派出所等他,要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把钱还给他。并表示,这个钱只有自己当父母的来还,“欠他2万元,我还他2.5万,应该没有话说了哟。”但是,伏某的父亲在沙溪派出所等了一上午,闫某某都没来,期间多次给闫某某打电话都显示对方在通话中。
后来,好不容易打通电话,闫某某却称:“我拒收,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
闫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其实,我当天正在通江刑警大队报案,(因为)认为伏某是婚姻诈骗。”闫某某说,伏某一边和自己说要结婚,私下又带着刘某回到老家,其父母还发通知要办婚礼。闫某某认为,伏某在欺骗自己感情的同时,还“骗”了自己近2万元钱,同时竟在和刘某交往。他认为,“伏某已经构成诈骗。”
而伏某的父亲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闫某某提出过要赔偿他4万元,称其中2万是女儿伏某借他的钱,另外2万元则是因为这事耽搁了他工作,是误工损失费用。伏某父亲认为:“我女儿向他借2万,我还他2.5万已经很有诚意了,他居然还要误工损失费用。”
对此,闫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有车在做拉沙石的活儿,每天开销要2000~3000元,因为这事儿自己耽搁了7到8天。他还表示:“她骗我,就要付出代价,(我)宁愿不要钱,也要让她得到应有的惩罚。”
【婚宴】
女方婚宴已办 他曾想“大闹婚礼”后来放弃……
在闫某某报警后,伏某的父母表示,曾对女儿伏某进行“教育”,因为已对外发布了通知将在1月13日办婚宴酒席,同时也害怕闫某某大闹婚礼现场。
其实,他们的担心也并不是“多余”的。闫某某说,当时自己已把伏某的对话信息复印成宣传单,准备在其婚礼现场散发,但警方对他说,你已经报案,希望等着配合警方调查。于是,他放弃了这个举动。
1月15日晚,伏某的母亲介绍,在办宴席前,自己问过女儿喜欢闫某某还是刘某,“她说,还是喜欢闫某某。”另外,伏某的母亲还介绍道,当初闫某某对女儿动手后,丈夫就没收了女儿的手机,断绝了两人的信息来往。
现在,伏某的父母都不同意女儿嫁给闫某某。“我们都认为刘某老实,就要女儿嫁给他,不同意她和闫某某结婚。”伏某母亲说,2017年刘某经人介绍和女儿认识后交往,双方父母也见面表示同意。而闫某某和女儿恢复男女朋友关系,她是发了女儿结婚办席的通知后,才听说他们还在联系,而丈夫此前也不知道。
而伏某的父亲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本来闫某某和女儿恢复关系很正常,但在1月5日晚上,他单独将女儿带出去6小时的行为,让他和妻子对闫某某彻底失望。如今,即使闫某某和女儿两人互相喜欢,他们夫妻俩也彻底不想他们在一起。
对于今后,伏某的父亲说,因为1月13日女儿和刘某已经在老家办了结婚酒席,就差扯结婚证了,按农村的风俗两人已经“结婚”,如果女儿伏某婚后还是要和闫某某保持联系,关系不清不楚,“她应该受法律制裁的受法律制裁,我已经管不了。”
警方回应
此案正在调查中 女方一家已配合刑警大队接受调查
1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通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其介绍,目前案子还在调查中。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从1月13日到1月15日,伏某一家已配合通江县刑警大队接受调查。
如今,伏某和刘某在通江的结婚酒席已办,闫伏两家关系彻底断裂。
伏某的父亲说:“农村人好面子,如今这样,两家人都已经没有了面子。”
但,事情已闹到了这一步,伏某的父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相信警方,等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再说。”
而闫某某表示,自己也在等着警方调查结果,因为这件事,伤了自己的面子,要追究伏某的责任。“如果能确定事实,判刑最好,要让她得到应有惩罚。”
律师说法
这种“恋爱”算不算诈骗? 需认定双方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予
那么, 闫某某和伏某的这场“恋爱风波”,是否构成诈骗呢?
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介绍,目前只能说女方涉嫌诈骗,男女之间谈朋友花钱,其实很常见。闫某某给女友伏某钱的过程中,到底是借钱,对方要钱,还是赠予,这需要警方对每一笔钱进行性质认定。如果是借钱,两人有借贷关系,真正构成诈骗的款项还需警方调查,以数额大小确定是否构成诈骗。
另外,伏某在这个过程中同时与两个男子交往,属于道德问题,初步认为上升不到法律层面。虽然伏某和刘某办了酒席,但没扯结婚证,两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还不是正式夫妻。如果伏某在和刘某扯结婚证了,还与闫某某有感情问题,则有可能涉嫌触犯婚姻法。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闫某某转给伏某每一笔钱的性质到底是借贷关系,赠予还是对方要钱,都需要警方最终的调查确定。如果伏某以男女朋友关系在借钱后本意就不想归还,这部分钱也可以认为涉嫌诈骗,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则构成诈骗罪。
陈小虎还表示,伏某同时和两人交往确实是道德问题。此外,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伏某和刘某并没有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因此“两人还是处于耍朋友阶段”。
如果伏某真的喜欢闫某某,要在一起,刘某也有同样可能报案说伏某在诈骗。
不过,倘若在伏某和刘某领结婚证后,伏某还继续和闫某某保持着男女朋友关系,那就会涉嫌触犯婚姻法。
原标题:“热恋女友潜回老家结婚,新郎不是我”小伙愤而报警:她诈骗, 警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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