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香港选管会:香港法例没有所谓“初选”机制
07-15 07:27:58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针对近期香港反对派组织所谓立法会“初选”,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14日明确表示,香港法例并没有所谓“初选”机制,任何所谓“初选”并不构成特区立法会选举或公共选举程序的一部分。

选管会当日发表声明,强调选举是严肃的事情,选举程序受有关选举法例严格监管,公共选举必须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声明表示,《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规定,任何藉贿赂、武力、胁迫或欺骗手段以诱使他人参选或不参选的行为,均属舞弊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7年;所有候选人在选举后,必须就选举开支及收取的选举捐赠提交选举申报书,无论最终是否报名参加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只有候选人及其授权的选举开支代理人可招致选举开支,否则即属非法行为。

声明表示,根据《立法会条例》,已递交提名表格的候选人,只可在提名期结束前撤回其提名。现行法例不容许候选人在提名期结束后退选,也没有所谓“弃选”机制。

声明指出,公众包括候选人及其他有关人士如果怀疑有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应向廉政公署举报。选管会接获有关投诉会严正处理,转介执法机关跟进。

声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为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即属犯罪。

原标题:香港选管会:香港法例没有所谓“初选”机制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