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2月10日浙江省U14青少年足球赛中发生的暴力飞踹事件,浙江足协12日发布声明称,据核实,杭州队8号运动员截球抬腿过高,踢倒宁波队员,且径直离开,没有帮扶倒地队员,违反球员职业道德。
涉事球队已对该球员做出严肃处理,队员以及队员家长向对方及对方家长致歉,获得谅解。
12日深夜,浙江足协发布处罚通报,对杭州队8号队员林某某予以停赛一年,并取消2020年足球等级运动员评定资格。
在12月10日由浙江省体育局主办,浦江县人民政府承办,浙江省足球协会执行的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组)冠军赛上,一名杭州队的小球员对宁波队的小球员做出了恶意飞踹的动作。
目前,浙江足协发布声明表态将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
原文如下:
关于对杭州男足U14代表队运动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市参赛队:
2020年12月10 日下午, 2020年浙江省青少年足球(男子U14组)冠军赛第五轮场序10宁波队对阵杭州队的比赛.在浦江县浦江中学足球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当执裁判组报告:比赛进行到第90+1分钟时,杭州队8号球员林某某在客队技术区前争抢球时没有收脚,直接踢倒宁波队16号赵某某,该动作属于暴力行为。裁判员对杭州队8号球员林某某出示红牌,罚令其出场。此事件情节恶劣,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杭州队领队陈惟、主教练任彦冰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杭州队8号队员林某某予以停赛一年,并取消2020年足球等级运动员评定资格。
三、取消杭州队评选道德风尚奖资格,并扣除赛风赛纪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上述队员停赛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浙江省足球协会举办的任何比赛。
责成杭州市队加强对本队队员的管理教育,提高队员道德素养,严格遵守赛风赛纪,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维护公平竞赛,充分发挥和全面实现足球的教育功能与.社会价值是浙江足球运动发展的准则。尊重规则、尊重比赛、尊重裁判、尊重球迷、尊重对手是对我省足球赛事参赛运动员的基本要求。
浙江省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望各球队、官员、球员及其他赛事参与者共同维护比赛秩序。
(综合来源:@青蕉视频、@浙江足协、腾讯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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