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9时,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在广西钦州灵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了解到,广西省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12月27日,“百香果”女孩杨某燕母亲陈言礼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接到公开宣判的通知后,两天都没有睡好,她已经通知了所有能通知到的亲属旁听庭审。等待这个结果等了两年,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希望法律能还女儿一个公道。
▲今年5月,被害人母亲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12月28日,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陈言礼听完庭审后情绪非常激动,号啕大哭。陈言礼称,女儿太冤了,现在得到了公正的审判结果,接下来自己要调整状态,带好其他几个孩子,以后要过上平平静静的生活。
被害者家属代理律师、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称,该案对社会起到一定警示作用。杨光毅平时经常观看色情视频,并去骚扰同村女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等。受骚扰的女童因为害怕杨光毅,不敢告诉家长,杨光毅就更加肆无忌惮。所以说,杨光毅的犯罪目的是非常明确的。
侯士朝律师称,目前,受害者家属未收到杨光毅家属任何道歉和赔偿。
此前,上游新闻刊发《最高法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家属:“像看到一束光”》、《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再审未宣判,凶手请求判处死刑,女孩母亲法庭晕倒》等报道显示,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29岁的杨光毅强奸后死亡。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杨某燕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气管被锐器刺破,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导致小燕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8年10月6日,杨光毅投案自首。2019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退还从百香果女孩拿走的32元。
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作出改判,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
被害人家属不服二审判决结果进行了数次申诉,主要申诉内容就是要求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桂刑终326号刑事判决书,重新认定杨光毅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改判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12月15日上午9时,该案由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在钦州灵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再审,经过三小时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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