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消息,三十而立的浦东,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得到最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即日实施,依法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徐程 摄
一个新名词:浦东新区法规
本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今天,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一个新名词——浦东新区法规,进入公众视野。由此,上海拥有两类不同性质的地方立法,一类是适用于全上海的地方性法规,一类是专门为浦东制定的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上海在浦东新区变通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这是新时代我国立法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创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
图说:6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新华网
一条新路径: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改革,难免突破现有框架,推动高水平改革开放,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如何协调同步?
依据今天的决定,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
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基本规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作出变通规定;对暂无法律、法规或明确规定的领域,支持浦东建立健全管理措施的执行评估机制,提出转化为法规的建议。
同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据《立法法》,将浦东新区法规分别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并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作出变通规定的情况。
从此,依据今天的决定,为浦东改革发展制定专门法规,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这无疑拓展了一条法治新路径——浦东新区开发开放的制度供给能力,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也为浦东新区乃至上海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不断推动上海担负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历史使命。
原标题: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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