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山东青岛市公安局6月2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以于竹君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深挖彻查于竹君犯罪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线索。
青岛警方发布的通告称,2020年7月以来,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下,青岛市公安局打掉以于竹君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及其所控制的青岛市蓝色海洋有限公司。
通告称,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浩、赵文喜、高峰、韩楠等团伙组织成员,并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对于竹君批准逮捕并上网追逃,对王之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青岛市公安局在通告中表示,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挖彻查于竹君犯罪组织违法犯罪事实,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此公告:
一、请曾经受到该犯罪组织不法侵害的被害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请相关知情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
二、敦促于竹君、王之及该犯罪组织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三、对于窝藏、包庇于竹君及该犯罪组织成员的人员,为该犯罪组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凡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或者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取证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1月17日晚,青岛市沧口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市“三车”整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单波亮明警察身份制止斗殴时,被所外执行的劳教人员于竹君拳击致死。
案发后,于竹君在劳教所管教、某保险公司经理的帮助下,潜逃到外省。1996年,于竹君被抓。1998年4月,青岛中院判决于竹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赔偿单波家庭50606元。辩称无罪的于竹君和认为该判于竹君死刑的单波妻子董淑英双双上诉,山东省高院二审认定单波制止犯罪时被于竹君伤害致死,改判犯故意伤害罪的于竹君有期徒刑7年、另外再赔5万元。
原标题:青岛警方征集一涉黑涉恶组织犯罪线索,头目于竹君被追逃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