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府获悉,该区划拨专项资金,为全区居民购买了火灾惠民保险,让全区居民因居住场所火灾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身故、受伤、家庭财产损失求偿有门。
人员伤亡、家庭财产受损都有救助
据悉,保险范围为:该保险由人员伤亡救助保险和家庭财产救助保险组成,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包括常驻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抢险人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因在大渡口区行政辖区内的居住场所(不包括改成商业用途的住房)发生火灾意外事故导致身故、受伤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保障对象有两类:一是人员伤亡救助保险:事故发生在大渡口区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包括常驻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抢险人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二是家庭财产救助保险:地址在大渡口区行政辖区内的居住场所(不包括改成商业用途的住房),以户为单位。
财产受损最高可赔5万元
具体来说,人员伤亡救助保险包含因火灾意外事故造成身故的,赔偿10万元/人;因火灾意外事故造成医疗费用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万元/人。家庭财产救助险每户每次事故救助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每户财产损失相对免赔金额为2000元。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合理医疗费用赔付上不区分医保内和医保外用药,医疗费用在2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据实赔付,医疗费用在2万元及以上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每人每次事故2万元的救助限额。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家庭财产损失在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据实赔付,家庭财产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每户每次事故5万元的救助限额。
这份保单的保险期为:2017年12月21日零时至2018年12月20日24时止。保险金额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因放火或自焚造成的自身人身及财产损失不予赔付。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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