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公安消息,近日,涪陵警方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及非法运输滥伐林木案,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曹某、彭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9年8月,涪陵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通过森林卫星监测发现,涪陵区新妙镇小坪村有大片林木被砍伐。森林公安随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实地勘察确认,新妙镇小坪村3组、岔河村4组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种植的速生桉被砍伐数百株。民警随即深入调查发现,周某(男,江津人,59岁)、曹某(男,涪陵人,45岁)、彭某(男,丰都人,45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滥伐地点处于人烟稀少的荒山树林中
早在2012年,周某就在新妙镇流转了数千亩土地用于退耕还林,种植的桉树经过了验收并取得《林权证》。2018年4月,周某、曹某、彭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便打起了这片桉树林的主意,三人自信地认为在人烟稀少的荒山砍树子怎么也不会被人发现。
▲被砍伐的桉树
三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先后在新妙镇小坪村3组廖家山处砍伐桉树418株、在岔河村4组语录碑砍伐桉树101株,共计519株,活立木蓄积50余立方米。木材锯好后,周某找到熟人蒋某(男,涪陵人,35岁),将木材通过货车分三次转运出售给山东临沂一木材加工厂,共获利16800元。
滥伐林木被发现的时间是2019年8月,正是酷暑难耐的时节,为了查清砍伐林木数量、固定证据,民警必须要找到伐桩。由于案发时间已过去了一年多,现场早已荆棘丛生,寻找难度大。
办案民警们早上6点不到就出发,晚上8点以后才下山,奔波在那片森山老林现场,花了整整4天时间,在荆棘中找出了被砍伐的519根伐桩,并一一标号、测量,为后续案件侦查打下了基础。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货车驾驶员蒋某曾于2017年5月因非法运输滥伐林木罪被涪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元,且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木材运输活动。这是涪陵区禁止从事木材运输判决第一例,蒋某本应从中吸取教训,痛改前非,然而他却屡教不改、明知故犯,再次非法运输木材。心存侥幸的蒋某被民警抓获时说到:“曾天真地以为过去一年多了,我不说、他不说,别人怎么也不会知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曹某、彭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蒋某因涉嫌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四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延伸阅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文 龙芹玉
原标题:滥伐林木卫星监测无处遁形 重庆涪陵警方抓获四名“树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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