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了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5月24日清晨6时,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发现,S26酉沿高速下行方向21Km+400M(小河段)路边有一辆白色的小车停驶,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查看。
执法人员走近一看,该车左前方破损严重,疑似发生过事故,但车中无人。随后,执法人员在附近草丛里发现该车驾驶员杨某。经观察,杨某眼睛发红,目光呆滞。经检测,杨某血液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77m/ml,涉嫌饮酒驾驶。
杨某的车
杨某接受酒精检测
杨某说,5月23日晚上自己喝了2瓶啤酒,5月24日1时30分从贵州铜仁沿河县沙子收费站上道,准备到铜仁去。凌晨2点左右,当行驶至S26酉沿高速公路小河互通附近后,车辆左前方与中央活动栅栏发生碰撞后,杨某勉强将车辆移到应急车道。
被撞坏的栅栏
因为喝醉了,手机又忘记带在身上,没办法报警,于是杨某干脆在车上开始酣睡。后来杨某看到了执法人员,便钻入草丛中躲了起来。
最后,执法人员认定: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杨某还面临了1000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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