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消息,2020年6月29日凌晨1点45分许,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85银昆高速渝广段香龙至三汇路段巡逻时,发现一团不明黑影在移动,定睛一看,原来是一辆未开启任何车灯的SUV在右侧车道行驶。
此时,高速公路上一片漆黑,这辆未开车灯的SUV犹如穿了“隐身衣”,若非执法人员仔细观察,很难发现这辆“隐形”SUV的存在。
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喊话器,提醒驾驶员打开车灯。过了一会儿,该车亮起车灯并加速驶离执法人员视线。于是,执法人员通过查询该车车牌号联系上车主,但车主表示当时驾车的并非自己,而是他朋友。执法人员遂要求车主转告其朋友:高速公路夜间行车不开车灯不仅十分危险,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该车驾驶员将面临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高速公路夜间行车不开灯等于“隐形杀手”,不但驾驶员自己行车时无法看清前方路况,也很难让前后左右方向行驶的车辆发现自己,极易造成追尾事故。
原标题:高速公路摸黑夜行 切勿争当“隐形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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