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一辆前后车牌均被遮盖的轿车行驶在高速路上,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为了逃避责任,驾驶员邓某谎称是朋友所为,还扯掉了车牌前方的遮盖物。
尽管百般抵赖,邓某还是没逃脱惩罚,他不仅因为遮挡号牌被罚款200元计12分,还因穿拖鞋不文明驾驶和不服从交通指挥被一并处罚。
“不是我干的,我不知道,前两天我朋友在开车,他们干的。”7月14日下午,一辆车轿车因车牌贴有白色纸片被执法人员查获,面对盘问,驾驶员邓某一问三不知,把所有情况都往“朋友”身上推。
被查获时,这辆轿车仅有后面车牌被遮挡。但是在此前,该车前后车牌都贴上了白色纸片,并被监控拍下。监控中心立即知会了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在往酉阳服务区布控,对遮挡号牌车辆进行了拦截。
“其实,邓某应该早有察觉。”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在第一道卡点示意邓某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车强行通过。当时,执法人员对服务区出口进行临时封闭,围追堵截之下,邓某这才停了下来。
邓某先一直辩称是其朋友对车牌进行了遮挡,一切跟自己无关。经执法人员多次询问后,邓某才交待了违法事实。他承认,在被拦截后,他将前方车牌遮挡物取下,正要扯掉后车牌遮挡物时被执法人员制止。
邓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邓某处以200元罚款,计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其穿拖鞋不文明驾驶和不服从交通指挥两项违法行为予以了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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