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发布消息,今天(7月30日),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发布消息,为全力推进大渡口区“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从2020年9月1日起,重庆市大渡口区将对三轮车进行限行管理。
特殊车辆管理
残疾人专用三轮车。具有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允许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
快递业三轮车。具有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快递专用标识和车辆有效牌证、车辆保险的允许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
违法行为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中所涉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渡口警方:9月1日起,将对辖区内三轮车进行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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