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油站加了一次油后,吴某立即开车离开了重庆,并在几天之内到四川、云南多地,可以说一直没有停下。10月30日,他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了代价,因涉嫌盗窃被荣昌警方移送起诉。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6月中旬,家住荣昌区的李先生向警方报案,称自己的加油卡被人盗刷,几天里就损失了5000多元。原来,6月13日上午,李先生在一家加油站刷卡加油后,忘记取卡。直到他几天后准备再次加油时,才发现加油卡不见了。随后,李先生到加油站寻找,在查看了消费记录及监控视频后,才发现卡里的5000多元被人盗刷一空,用于多辆汽车加油。
经过民警调查,锁定了盗刷加油卡的是司机吴某。不久后,民警将吴某抓获。吴某交代,他在6月13日到加油站加油时,发现加油机上有一张加油卡未取走,便起了贪念将其据为己有。拿到卡后,他开车离开重庆,并在几天之内到四川、云南等地加油站疯狂盗刷加油。
目前,吴某因涉嫌盗窃被荣昌警方移送起诉。
民警提醒,偷拿他人物品属于盗窃行为,金额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的涉嫌构成盗窃罪。市民在遇到类似捡到加油卡的情况后,要第一时间与工作人员联系,主动归还捡到的加油卡,千万不能以一时的侥幸心理偷刷盗刷,否则便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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