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开发商在卖房时,有时候会有一些优惠活动,比如什么老客户带新客户啊、物业费抵用啊这些。符先生在买房时就得了几张物业费抵用券,不过,现在他想使用时,却发现有一张不能用,这是为何呢?
符先生的房子买在巴南中建滨江星城,从开发商那里获得了共价值一万四千元左右的物业费抵用券。
上个月,开发商通知符先生可以接房了,接房时物业就要求交物管费。符先生便拿着这三张物业费抵用券交费,有两张使用很顺利,其中一张价值三千的抵用券却用不了了。
符先生从开发商那里得知,这种抵用券一共是三联,其中客户保留一联,另外两联开发商和物业各保留一联。因为这两联现在找不到,所以符先生剩下的那张三千抵用券就不能使用。
从符先生手上的各种证明来看,房号、姓名、身份证、购房合同都能对上,难道就因为开发商和物业找不到保留的那一联就不能使用吗?在中建滨江星城的物管处,物业经理说,符先生不能使用的这张抵用劵上,没有物业负责人的签字,这当中应该是出了什么差错。
在中建滨江星城售房部,营销部负责人在查询后也没有发现符先生这张抵用券的底联。符先生这张物业费抵用券是老客户带新客户得到的,对此,这位负责人判断,这张劵当初就有点问题。
这样的解释,符先生无法接受。在他看来,他老带新的手续已经完成,如果真的是工作人员失误,也应该开发商来承担后果。
面对这种情况,符先生表示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此事。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赖力力
原标题:物业费抵用卷不能用 符先生认为难以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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