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消息,12月17日晚,渝北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在渝都大道入口处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对一辆正准备进入加油站的黑色轿车例行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车男子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已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
据李某称,他有30余多年的安全驾驶经验,平常在重庆经商,因应酬需要喝酒。当天晚上,李某和其朋友喝了几瓶啤酒,找代驾驾车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车快没油了,因为第二天一早又要出差。于是,李某想着加油站就在自家小区附近,便抱着侥幸心理,自行驾车前往加油站加油。没成想,被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
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他将面临驾驶证扣12分,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还将被渝北警方立案调查。
第1眼特约记者 韩承志
原标题:醉驾去加油 这位老司机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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