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喝了两瓶藿香正气液,并没有喝酒……”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行为,驾驶员“甩锅”藿香正气液,直到民警表示将到医院抽血检测后,男子才承认了确实是喝了酒。
1月22日20时40分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在大学城东路设卡进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这时,一辆从大学城往青木关方向行驶的小车在临近检查点20米处停了下来,民警凭经验判断该车驾驶员存在问题,迅速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
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浑身酒气,但张某故作镇定,一直坚称自已没喝酒,只是喝了霍香正气液,而且是两瓶。
民警随后将张某带至警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04mg/100lm,面对检测结果,张某还是声称自己只是喝了两瓶藿香正气液,并没有喝酒。
民警依法将张某带至医院进行静脉抽血检测,在此过程中,民警一直对张某进行法制教育,张某最终承认其酒后开车的事实。
民警进一步核查张某的驾驶证信息发现,他曾在2015年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过。民警介绍,张某若血检结果达到醉驾标准,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若血检结果达不到醉酒驾驶标准,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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