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其中,重庆累计获15.1亿元。
根据相关规定,将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96.93亿元以投资补助方式切块下达,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其中,重庆市2021年第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获得此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2.8亿元,河南省2021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获得此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亿元。
通知显示,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规定时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符合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重点支持项目排水防涝设施内容,要统筹考虑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同时,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重点安排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群众使用的项目;对审计、督查发现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县,要减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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