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10时许,张先生驾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岸区青龙路路口时,被一辆违法掉头的红色轿车撞上,顿时感觉到腰部一阵剧痛,丝毫不敢动弹。对方驾驶员发现有人受伤,拨打了交巡警的报警电话。
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西区交巡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两辆的车头紧靠,车损并不大,但张先生瘫坐在驾驶位上,称腰部受伤不能移动,表情十分痛苦。民警立即安排他就医治疗,随后撤离事故车辆,恢复路口交通秩序。
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当时红色轿车在路口违法掉头,张先生踩急刹车避让,由于他没有系安全带,巨大的惯性让他闪了腰。经医生检查,张先生的腰椎发生挫伤,需要静养数日才能恢复。
交巡警判定红色轿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张先生也因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交巡警在此提醒驾驶员: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驾乘人员都务必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确保行车安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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