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不晕啊。”年轻的女司机小陈在面对民警的询问时,这样回答。但当酒精测试仪器发出报警声时,小陈明显紧张了起来。
2日凌晨1点过,一辆白色小车在渝中区大石路附近被朝天门大队民警拦下。年轻的女司机摇下车窗时,伴随着一股酒气,在随后的呼气式酒精测试中,女子的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女子姓陈,之前一直在江苏工作,这次回到重庆,又买了新车,就约上了三五好友一起聚餐,当做是给自己接风。席间,好友多年没见,一边喝酒一边畅聊,从4月1日晚上10点过一直喝到了4月2日凌晨1点。散席后,小陈想着离家近,便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你为什么要酒后驾驶呢?”“因为我不晕啊。”面对小陈的回答,民警也是很无奈。经过民警的耐心普法教育,小陈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小陈连着深吸几口大气,直呼自己很紧张。民警看她一个女孩子,安慰小陈正常吐气即可,并笑称:你涉嫌饮酒后驾驶,紧张是正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小陈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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