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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关心的垃圾分类问题答案在这里
04-19 06:42:57 来源:重庆日报

在北碚区缙云广场垃圾分类可回收物智能投放点,市民在了解投放流程。(资料图片)特约摄影 秦廷富\视觉重庆

高层撤桶 广征意见 管好后续 不搞“一刀切”

“我是华润24城五期的业主,一周前物业贴出撤桶告示,也没有做好沟通,一夜之间高层的垃圾桶就不见了!”

“我是杨家坪保利花半里小区业主,社区街道要求我们每家每户将垃圾自己提到车库去扔,现在电梯里、楼道里都是汤汤水水!”

……

不管是市城市管理局接到的投诉,还是从全市网络平台收集到的意见来看,高层撤桶都是目前垃圾分类矛盾最集中的话题。

易宏志认为,有序推进居民小区楼层撤桶是减少生活垃圾二次污染、畅通“生命通道”、提升分类实效的有效举措,也是培养绿色生活方式,实现垃圾减量化的现实需要,但要逐步推进,不能搞“一刀切”。

高层设桶弊端很多。如果原来的垃圾桶没有及时清运,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特别是重庆的夏天,高温闷热,垃圾桶容易滋生细菌,散发臭味。另一方面,按照目前垃圾分类的标准,高层不撤桶需要配置更多的垃圾桶,投入大幅增加不说还挤占了楼层的“生命通道”。

对于撤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易宏志呼吁各小区要根据实际情况“一小区一策”地推动,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重点要加强撤桶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记者走访发现,我市不少小区的举措具有借鉴意义。棕榈泉小区针对居民提出的垃圾撒漏、清运不及时、有异味等问题,物管保洁人员和保安会不定时查看走廊、电梯等区域是否有垃圾撒漏现象,发现后及时清理;小区还根据居民投放垃圾的习惯,每天早晚加强集中投放点的垃圾清运。

两江新区翠云街道则加大了对垃圾收集设施的投入。2019年至今,翠云街道共计投入80万元分批次建设 108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集中投放点设置的是密闭收集箱体,不仅外形美观,还能防止异味溢出。

四桶“缩水” 分类不难 掌握两大类成功一大半

“垃圾分4类,为什么楼下只有2个垃圾桶,这样分类好水哟!”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在本报民生热线平台留言,对自己小区垃圾从4类“缩水”成2类表示不满。

“这是个误会,两个桶是为了市民投放垃圾更方便。”易宏志解释说,住宅小区中,公共区域要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另外必须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投放点。

一般而言,居民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产生的量比较多,有害垃圾产生量比较少,可以少放置垃圾桶。纸板等可回收垃圾,很多市民选择自己直接拿去卖钱,或者请小区保洁人员收取后集中处理,所以也不需要多设桶。

“事实上,垃圾分类并不难,掌握两大类便成功一大半了。”易宏志表示,市民主要掌握好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两类标准就够了。

“这也体现了垃圾分类的灵活性,并不像有些网友说的那么苛刻。”易宏志举了一个例子。

塑料袋严格意义上属于可回收物范畴,但实际分类中,被污染后的塑料袋市民一般按照其他垃圾投放。“如果按照可回收物投放,市民需要扔了垃圾后把塑料袋洗干净晾干再投放,不具备可操作性,我们也不会这么去要求。”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新鸣社区,居民把可回收垃圾放入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资料图片)  特约摄影 孙凯芳\视觉重庆

两头着手 前端养好习惯 后端建好设施

去年易宏志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发言人来了——我们的社区生活”活动时,听到有市民现场这样问:垃圾前端分好了类,末端的处理设施能否跟上趟?如果跟不上,前端分类的作用势必大打折扣。

“我们有一句话,前端影响末端,末端制约前端。”易宏志解释说,前端居民主动参与不够,后段分类处理的工作就无从展开;同时,末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周期比较长,也会影响前端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他认为,补齐短板,需要前端末端两头同时着手。”

从前端来看,一些垃圾分类推广更早的国家和地区,居民前期的参与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也不高。可见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的市民也在做各种尝试。

比如,我市一些小区聘请了专人来指导垃圾分类,对正确分类的居民给予一些奖励。例如,两江新区翠云街道除了有规定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和志愿者,还设立了监督员、培训员和执法员。在渝北区春风城市心筑小区,居民正确分类垃圾后,卡里的积分可以兑换牙膏、香皂等小礼品。

就末端而言,去年我市中心城区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今年分类设施建设的重心将向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倾斜。荣昌、梁平、潼南、巫溪、酉阳等5个区县年内启动焚烧设施建设,铜梁、秀山、武隆、合川、黔江、綦江、丰都、垫江、奉节9个区县加快推进在建焚烧厂建设。

从规划到环评、建设、调试到最后投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周期长也制约了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为了更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不必要的环节可以缩减。”易宏志表示。

“在家里已经分类好垃圾并且正确投放,却看到清运车辆把不同类别的垃圾混装在一起。”有市民反映个别小区存在垃圾清运时混装混运的问题。易宏志对此表示,如果发现此状况,市民可以直接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举报,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也将对此加强监管。

双向通报 垃圾分类责任落实到人

网络问政平台上,有市民提到了垃圾分类的责任问题:“垃圾分类人人有责,问题是责任如何落实到人?”

易宏志回答称,目前全市党政一把手抓垃圾分类工作,并实行双向通报制度。重庆由市长担任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1个市级责任部门分工推进行业领域分类工作,38个区县和万盛经开区全部建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一把手”工程。

所谓双向通报制度,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全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结果通报给市长;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推进办考核各区县的工作,并将结果通报给各区县党政一把手。

网上还有不少舆论反映,物业公司不尽职履责,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

依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物业公司是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责任人义务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去年,九龙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华岩镇大队向重庆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出了全市首张针对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执法罚单。

今年全市垃圾分类监管执法工作将进入常态化阶段。“惩罚不是目的,而是促进物业公司更好履职。除了罚款我们也考虑把垃圾分类不尽职行为纳入企业征信,倒逼企业履行管理责任。”易宏志说。

重庆日报记者 郭晓静 崔曜 黄婴

原标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通报,去年重庆市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档(工作成效显著档),持续排名西部第一。但是,针对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垃圾分类,市民仍有很多不解。比如高层撤桶后污染是否不减反增?说好四桶为何“缩水”成两桶?责任如何落实到人……为此,重庆日报记者走访了一些小区,打探他们的典型做法,并请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推进办负责人易宏志为市民朋友答疑解惑——你关心的垃圾分类问题答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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